湖南科技大学2013年研究生招生破格复试推荐办法
2013.04.15 00:00

  教育部教学{2013}1号文件规定,“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名列前茅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根据教育部、省考试院有关文件和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为加大创新型人才选拔力度,结合生源情况,特制定我校2013年研究生破格复试推荐办法。
  一、考生本人向第一志愿报考学科提出书面申请,学科所在学院初选并经院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学校研招办,截止时间2013年4月15号11:30。过期不再受理。
  二、学校研招办核对考生信息,并汇总编制申请破格复试考生信息汇总表。
  三、学校成立 “2013年研究生破格复试推荐专家组”,对全部申请破格复试考生进行集中复试。专家组在综合考察申请人创新潜质、综合素质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考生进行排队。
  四、获专家同意票多者优先向省考试院推荐,由省考试院报教育部最后审定录取。
  五、推荐结果由研招办在研究生学院网页公示。
  六、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考生介绍自己在大学阶段(或近四年内)主持或参与的创新研究与实践、科技竞赛获奖以及体现考生自己政治、业务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3分钟以内)、专家提问以及选题回答专业问题等,重点考察考生创新与研究潜质。
  七、破格复试时间
  2013年4月16日上午12:00前,考生带准考证,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学生证)和创新实践、综合素质方面的证明材料到学校研招办报到,进行资格审查。抽签确定复试顺序,未按时报到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报到当日(4月16日)下午2:00开始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者取消排队资格。
  复试地点在报到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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