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2013第一志愿硕士考生向校外调剂须知
2013.04.10 00:00

  暨南大学2013第一志愿硕士考生向校外调剂须知

  一、调剂时间

  2013年4月1日至5月5日。

  二、调剂条件

  1、报考暨南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且未被暨南大学录取,自愿调剂到暨南大学以外其他招生单位的相同或相近学科,且初试成绩达到考生第一志愿学科门类在调入地区的教育部分数线(按学科代码),并同时满足教育部关于考生调剂录取的其他要求。

  2、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三、调剂程序

  1.考生用研究生网报期间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网址:http://yz.chsi.com.cn),如忘记密码可在该网找回;

  2.考生接调剂单位通知复试后,参加调剂单位组织的复试;

  3.拟接收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暨南大学开具的拟接收函;

  4.考生本人填写并签字的“报考暨南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办理向校外调剂确认书”(见附件);

  5.将以上3、4要求的拟接收函和确认书送达暨南大学研招办。送达方式可以是以下任意一种,同样有效:

  ⑴ 直接送达暨南大学行政办公楼406室研究生招生办,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⑵ 通过邮局寄到:510632,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行政办公楼40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⑶ 传真至我办020-85223790。

  6.交特快专递费(20元),不接受邮局汇款。

  7.办完以上调剂申请手续后,我办对调剂申请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核查,合格后,我办将出具由暨南大学研招办盖章的正式“调剂信息表”用特快专递寄往接收单位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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