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2013年考研调剂信息
2013.04.01 00:00

  武汉理工大学2013年考研调剂信息

  接受调剂考生的要求

  2013年我校招生学院(所、部)可根据生源情况接收调剂考生,经相关招生学院(所、部)复试后,择优录取。接收第一志愿未报考武汉理工大学的调剂考生,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除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法律(法学)035102两个专业型学位外,武汉理工大学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调剂考生。

  2、第一学历为“211”或“985”高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应届生或往届毕业生。

  3、硕士研究生报考的第一志愿为“985”高校。

  4、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符合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复试线,并且初试成绩须达到申请调剂我校相关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5、高等教育研究所、政治与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接收调剂生源的第一学历可放宽至具有独立硕士学位授权点高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应届生或往届生,其硕士研究生报考的第一志愿为“985”高校。

  6、外语学院、体育部接收调剂考生的硕士研究生报考第一志愿高校可以是外语专业、体育专业学科特点显著的高校,具体高校名目由外语学院、体育部公布,其第一学历要求仍为“211”或“985”高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应届生或往届毕业生。

  接收调剂考生申请的程序

  1、需要接收调剂考生的招生学院(所、部)在公布复试方案时一并将接收调剂信息在各招生学院(所、部)网站主页公布。申请调剂的考生需填写《武汉理工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点击下载),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在学院(所、部)规定时间将《武汉理工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交申请调剂学院(所、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各招生学院(所、部)负责对调剂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由招生学院(所、部)组织的统一复试。

  3、经招生学院复试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研招网调剂各流程的确认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4、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接受考生的调剂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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