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调剂专业 | 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经济法学等 |
| 是否有公费名额 | 未知 |
| 发布时间 | 2013-02-28 10:24:09 |
| 截止时间 | 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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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研究生招生中我校有部分研究生调剂名额,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继续深造。为方便考生调剂报考我校,现将我校2013年调剂工作的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调剂专业 统计学(★应用数理统计、★经济统计)、管理科学与工程(★决策、优化理论与方法、★信息管理与知识管理)、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能源经济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审计学、经济法学 “★”表示自主设置二级学科。 二、调剂类别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公费及自费。 三、调剂原则 1. 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应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A类地区复试基本分数线以上; 2. 统考科目基本相同,业务课考试科目基本一致 ★决策、优化理论与方法、★信息管理与知识管理、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能源经济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审计学专业业务科目一必须是数学三或数学一; 3.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 4. 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条件。 四、调剂程序 有意向调剂我校的考生,请在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部主页“下载专区”中下载“ 西安财经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doc”,填写后发送至指定的各专业邮箱。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请关注中国研招网通知),务必登陆系统并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申请信息。(特别提醒:只通过电子邮件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而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调剂系统进行申请调剂的考生,调剂无效。) 五、时间安排 我校即日起接收调剂申请表。复试通知将通过中国研招网及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部主页公布,不再进行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 根据以往经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研究生,只要上了国家A类线都可参加我校的研究生复试,调剂的考生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同批进行。 六、复试材料 1.准考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三张1寸免冠照片;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需人事部门盖章)。 七、录取顺序 1. 985和211工程学校的毕业生优先考虑录取; 2. 其它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按申请先后顺序录取。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1556499 传 真:029-81556499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韦长路南段2号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B座312室) 邮政编码:710100 网 址: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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