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
按照《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所有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中的要求执行。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2020版)》“肺结核可疑症状的问诊和胸部X光片检查”进行体检。拟录取考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工作由校(院)校医院负责,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档案转接
校(院)拟录取考生均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录取后须全脱产在校学习,请自行下载打印调档函(附件1),7月20日前将个人档案邮寄或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录取,邮寄可选择机要或EMS快递务必保证档案处于密封状态。
三、录取通知书寄送
请2025级博士研究生登录校(院)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s://yjsgl.qlu.edu.cn/),点击录取环节——信息完善,填报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请同学们于7月13日前完成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等信息填报工作。
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底前寄出,邮寄完成后,邮寄单号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查询。
如需自行领取,请在邮寄地址处填写自行领取,并于7月14-16日持本人身份证到长清校区行政楼432办公室领取。
四、户口迁移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相关要求,省外、省内考生可以凭录取通知书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如有最新文件,另行通知)。户口迁往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3501号齐鲁工业大学。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一致,身份证号码必须为18位。
如需查看附件,请见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09_FQ6GOwICngQWwLcInf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