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2025级博士研究生新生报到须知
2025.07.25 10:17

  2025级博士研究生新同学:

  祝贺你被录取为我校2025级博士研究生,为了便于你更顺利地办理入学手续,请仔细阅读本须知。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1.报到时间:新生报到时间为2025年9月4日。

  2.报到地点:由各培养单位通知。

  二、报到时应携带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

  2.录取通知书(原件);

  3.硕士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一寸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2张(背面请写明专业和姓名);

  5.研究生学籍表:新生于7月20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s://yjsgl.ntu.edu.cn),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NTDX+身份证号后六位”(该密码为“智慧通大”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密码,建议使用智慧通大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研究生学籍表将存入本人档案,请务必认真填写完整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填写完毕后,在“个人管理”下的“学生入学登记”中打印研究生学籍表1份;

  6.户口迁移证: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遵循“自愿迁户口”原则,学生可视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户口迁移。如需迁转户口,请凭《户口迁移证明》办理户口迁入手续。请认真核对户口迁移证中的信息,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等相关内容必须一致,如有不符,请务必在当地更改,否则不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往地址:南通大学(南通市啬园路9号);

  7.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新生,报到时须携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

  三、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1.党组织关系按中共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由县、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出。

  2.从江苏省内转入的党员:新生党员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直接接转组织关系,系统内转往单位为“中共南通大学xx学院xx支部委员会”。可联系录取学院咨询要转入的党支部具体名称。

  3.从江苏省外转入的党员:入校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原则上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直接接转组织关系,系统内转往单位为“中共南通大学xx学院xx支部委员会”;组织关系在系统外单位,或特殊原因不能实现系统直接接转关系的,核实具体情况后,可开具纸质版《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线下接转,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南通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往单位为“中共南通大学xx学院xx支部委员会”。

  (二)团组织关系转接转接流程如下:团员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网址为:https://zhtj.youth.cn/zhtj)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录取学院。在系统首页登录账号(账号: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八位),进入个人中心,点击“关系接转”功能,填写接转申请,转出原因:升学,点击申请转入组织:江苏省南通大学xx学院(全称)团委(提前与学院团委联系,确认转入组织名称;请勿直接转入“南通大学团委”)。提交后,与转出团支部管理员联系,等待确认审批。待转出团组织与转入团组织审批通过后,接转完成。

  所有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前的转入申请将在开学后完成审批,如有其他未尽事宜,请于工作时间联系相关学院团委老师。

  四、缴费

  1.缴费标准

  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ꞏ生;

  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2000元/年ꞏ生;

  住宿费为800-1200元/年ꞏ生,入学后根据实际住宿情况收取;

  医疗保险费按2025年南通市医保中心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入学后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行购买。

  2.缴费时间

  新生通过校内支付平台(https://fee.ntu.edu.cn)进行学费自主缴纳和对缴纳情况进行查询,支付平台的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Ntdx#+身份证后六位(例如:Ntdx#12153X,身份证中“X”须大写)。所有费用需在入学注册前缴清。

  经“特殊困难学生就学信息库”比对成功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经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后,可走“绿色通道”缓交学费。

  3.为了便于奖助学金、生活补贴、助学贷款、助研费等发放以及学杂费的代扣,请开学后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自行前往就近建设银行网点办理并激活储蓄卡。

  五、入校核验

  方式一:安装“中国农业银行”APP→登录“中国农业银行”APP→点击“首页”→点击“城市专区”→点击右上角“切换”,将城市定位为“南通”→点击“智慧校园”→点击“南通大学”→输入正确的校园卡信息进行验证→进入“南通大学虚拟卡专区”→点击“人脸采集”拍照上传。通过人脸识别进入校园(来校后进出校园的主要出入方式)。

  方式二: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刷卡进校。

  六、其他事项

  1.新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材料,并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培养单位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经核查本人档案和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相应培养单位,且无固定工作或固定工资收入(入校后,未有单位为本人缴纳“五险一金”),学籍注册完成后,方可享受相应的奖助政策。

  4.本报到须知未尽事宜和最新信息将及时在南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yjs.ntu.edu.cn)。

  原文链接:https://yjszs.ntu.edu.cn/2025/0709/c7624a269439/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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