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办法(试行)》(湖工大研〔2023〕35号)、《湖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实施办法(试行)》(湖工大研〔2023〕39号)及各招生学院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6月13日—20日。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学校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公布为拟录取结果,实际录取结果待上级主管部门对拟录取数据审核无误后,以发放录取通知书为准。凡以虚假信息报考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录取通知书预计于6月底寄发,通知书邮寄地址以研招网报名时所留通讯地址为准,如有修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或者自取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可于6月下旬登录“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平台”核对修改相关信息,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其他事项,请拟录取考生密切关注本网站发布的最新通知及相关信息。
如需查看拟录取名单,请见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https://yjs.hbut.edu.cn/info/1014/146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