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拟录取原则为根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拟录取原则为根据“少干计划”考生总成绩相对偏差值排序,并按照教育部下达我校“少干计划”招生计划数1:1确定拟录取名单,相对偏差值=(考生总成绩-报考专业录取最低分)/报考专业录取最低分。
如拟录取考生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拨打电话反映。
拟录取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将按相关规定取消拟录取资格。拟录取名单经过教育部及青海省主管部门录取审查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
如需查看附件,请见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https://yjs.qhu.edu.cn/tzgg1/8f5712c37ea64118b4de3d20d095e2ca.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