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考生:
经过资格审查、选拔考试、面试答辩等程序,结合第一批拟录取考生实际情况,我校确定了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第二批拟录取名单,现予公示,从2025年6月18日公示期为7天;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校纪委案件管理室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
拟录取考生报教育部审查、批准通过后,正式录取,最终录取结果以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为准。
定向就业博士生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所有定向就业博士生原则上在学制内必须脱产学习。
按教育部文件规定,拟录取考生需调取人事档案或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具体安排如下:
1.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请于2025年6月26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调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档案调档函见附件2(调档函解压密码为身份证号);2025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如在规定时间内档案无法先行调至我校,须由所在学校硕士生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将档案毕业后转入我校的档案转寄说明(见附件2)。
2.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请下载《定向培养协议书》,按要求完备相关内容后于2025年6月24日之前将协议书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如未在规定日期内调取人事档案及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