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地质工程与测绘学院2025博士招生实施细则
2025.02.07 13:48

  长安大学地质工程与测绘学院2025博士招生实施细则

  一、学院简介

  地质工程与测绘学院是长安大学重点建设学院,由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地球物理学和安全科学与工程四大学科群组成,学院经过近七十余年发展,学科、学位及专业建设日臻完善。科研平台梯级完善,现有国家级平台1个、省部级平台12个、校级平台23个。科研项目层次高,近5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3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3项、重点专项1项等高层次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丰硕,近10年来,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全国创新争先奖1项、省部级奖11项、各类学会(协会)奖20余项。专业建设成果丰硕,现有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6项;国家级教学称号2人次、省级5人次;国家一流/精品课程6门、省级一流/精品课程27门。师资力量雄厚,在职教职工197人,其中,博导48人,硕导108人,全职中科院院士1人、双聘院士3人、国家级人才11人次、省部级15人次。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2025年地质工程与测绘学院计划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40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3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最终录取结果为准。

  学院

  招生专业

  招生人数

  联系人

  007地质工程与测绘学院

  070800地球物理学

  40

  朱老师029-82339008

  081600测绘科学与技术

  081800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85700资源与环境

  3

  三、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及相关要求的体检标准。

  3.须取得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

  4.考生报考需所报考导师的书面同意。

  (二)直接攻博

  1.满足上述所有基本条件。

  2.获得目前就读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硕博连读

  1.满足上述所有基本条件。

  2.硕士二年级研究生须已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且无课程不及格或补考记录。其中,对学位课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的学生,允许有一门课程重修或补考,但重修或补考后必须合格,同时须提供发表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全国性竞赛获奖等相关证明。

  3.硕士一年级研究生须已完成第一学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学位课成绩综合排名在本学科专业前30%且无不及格课程,申请硕博连读后必须正常完成第二学期规定的课程学习且不得有不及格课程。

  4.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硕士学习期间业务上表现突出,具有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5.入学方式为推荐免试的硕士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硕博连读的资格。

  (四)普通招考

  1.满足上述所有基本条件。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当年9月1日前同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境外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须在入学当年9月1日前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9月1日)并具有副高级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②有6门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由学习课程的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③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的研究论文至少2篇,会议论文、摘要、短评报道等除外;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限人民政府奖)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1名。

  (4)长安大学职工和跨学科门类的考生不允许以同等学力报考。

  3.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取得创新性科研成果,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或第二作者(含通讯作者)但第一作者为其指导教师身份,发表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有个人获奖证书。

  (3)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及以上,排名第一或第二且其指导教师排名第一。

  (4)获得校级及以上(含全国行业学会)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5)入选省部级及以上科技人才计划。

  4.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不低于475分或六级(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或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5.5分,或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72分。

  (2)以第一作者身份或第二作者且指导教师为第一身份,发表SCI或EI检索(含持有录用通知)的英文期刊论文。

  (3)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年以上。

  (4)其他语种水平参照其评价体系(限我校博士招生简章本专业规定语种)。

  四、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及相关要求的体检标准。

  3.须取得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

  4.考生报考需所报考的导师书面同意。

  (二)直接攻博

  1.满足上述所有基本条件。

  2.获得目前就读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所学专业同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同,对从事工程实践与工程创新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

  (三)硕博连读

  1.满足上述所有基本条件。

  2.招收对象为长安大学“非定向”硕士一、二年级在学硕士研究生。

  3.所学专业同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同,且须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从事工程实践与工程创新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

  (四)普通招考

  1.满足上述所有基本条件。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当年9月1日前同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境外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须在入学当年9月1日前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在职人员考生应为科研院所、行业企业或管理部门从事工程技术或管理工作的骨干人员,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主持或实质性参与报考本专业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技术项目。依托在研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相关工程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等项目报考的,可优先考核。

  4.非在职人员考生硕士学位专业应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同时需提前联系指导教师并由指导教师签署书面同意报考申请。

  5.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截止到当年9月1日)并具有副高级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有6门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由学习课程的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

  (3)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在国内外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或相近的研究论文2篇及以上,会议论文、摘要、短评报道等除外;②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完成国家重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工程项目,相关成果通过正式鉴定,并获2项及以上厅局级奖项;③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3);④参与起草并被颁布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⑤获批1项以上的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排名前2名)且至少有1项进行转化应用;⑥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限人民政府奖)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1名。

  (4)长安大学职工和跨学科门类的考生不允许以同等学力报考。

  6.按照教育部专业学位博士分类培养导向精神,我院2025年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重点招收普通招考类在职人员考生。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清单

  1.《长安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审批表》或《长安大学普通招考攻读博士学位审批表》。

  2.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

  3.身份证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成绩单。

  4.学位、学历证明材料:①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和在读硕士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不含二级甲等医院)或长安大学医院的体检报告(有效期一个月)1份。

  6.本细则第三、四条规定的支撑材料。

  7.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1份。

  8.普通招考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1份(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概要)。

  (二)材料提交要求

  1.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需在4月6日-4月15日期间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2.申请材料请按照纸质正常大小扫描成PDF版,按照顺序整理成册,并做封面列出材料清单列表,以备查验勾选。电子版发送至408435330@qq.com,纸质版用长尾夹夹起,放在文件袋中。文件袋注明考生姓名和报考导师姓名,提交至陕西省西安市育才路长安大学地质工程与测绘学院103室。联系人:朱老师,029-82339008。

  3.申请者请加入“2025地测博士复试群”,群号:970471677(申请入群备注:姓名+报考专业)。

  六、资格审查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考生的资格由学院统一组织审查。

  七、考核办法

  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精神,学院对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进行分类考核,详细办法如下:

  1.直接攻博

  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复试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进行复试,根据复试成绩按研究方向进行综合排名,择优确定拟定人选并公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侧重于考察考生的科研素养、科研水平与学术培养潜力;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侧重于考察考生的工程实践与工程创新培养潜力。

  2.硕博连读

  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复试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进行复试,根据申请学生学位课平均成绩(占60%)及复试成绩(满分100,占40%)按研究方向进行综合排名,择优确定拟定人选并公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侧重于考察考生的科研素养、科研水平与学术培养潜力;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侧重于考察考生的工程实践与工程创新培养潜力。硕博连读方式网上报名、考核时间根据春季学期教学安排另行通知。

  3.普通招考

  (1)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考核专家工作组采用材料评议、考试2种考核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进行考核。材料评议、考试占比为50%、50%。

  (2)材料评议采用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评议,给出成绩;申请学术学位博士生材料评议成绩由学习经历、学业成绩、科研水平、培养潜力等构成;申请专业学位博士生材料评议成绩由工程实践经历、工程创新成果、主持项目、项目获奖等构成。

  (3)考试采用学院组织1门综合考试对考生进行考核,给出成绩;考试由学院具体组织,侧重于能力考察,不指定书目或大纲,并根据培养方式、报考专业进行分类考核。学术学位博士生侧重于考察考生对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前沿、研究方法、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专业学位博士生侧重于考察考生对报考专业领域的工程问题凝练、工程创新思维、工程解决方案的能力。

  (4)学院组织复试小组进行复试,复试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并依据培养方式差异,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进行分类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生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择优确定拟定人选并公示。综合成绩由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占60%)和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占40%)构成。

  (4)综合考虑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察结果、申请材料、体检结果,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定人选并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八、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实行差额复试,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确定录取名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非定向考生。

  九、其他

  1.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长安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导致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材料或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3. 监督及投诉方式

  考生对博士招生工作有意见、建议或者申诉、举报,可向学院博士招生工作小组反映。

  咨询电话:029-82339008 投诉电话:029-82339021

  邮箱:408435330@qq.com dcxgb@chd.edu.cn

  4. 其他未尽事宜以《长安大学选拔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方式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修订)》及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MORE+

    资料下载
    MORE+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