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秋季招生报考
2024.12.24 18:59

 长春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秋季招生报考公告,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30日。报名费标准:200元。未缴纳报名费的,报名无效。

为做好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秋季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见长春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条件

1.符合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硕士专业原则上应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学术成果。

5.本次“申请-考核”制招生,学术型博士仅招收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除外),专业学位博士招收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非定向就业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将本人所有档案(含人事、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其中在职考生需在入学时辞职并提供离职证明或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定向就业考生需在录取前与定向就业单位、学校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本校职工不需签订),档案及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定向就业考生无国家助学金。

三、报考及申请材料

1.《长春理工大学2025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包括《现实表现情况调查表》)。应届硕士生(含硕博连读生,下同)由所在学校研究生院(部、处)填写“考生所在单位意见”。非应届考生登记表中“考生所在单位意见”一栏,已就业考生由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明确意见,未就业考生不需填写。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填写的推荐书,推荐书内容可打印,签字及日期需手写。

3.本科、硕士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其中,应届硕士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硕士学生证复印件;无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已获境外学位书的考生还需额外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硕士课程成绩单。要求提供学校成绩管理部门盖章的原件或档案管理部门提供的重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原件。

5.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加盖单位相关管理部门公章,并提供管理部门联系人及办公固定电话。报考学术型博士考生不需提供此材料。

6.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7.已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8.个人自荐材料(格式不限),内容包括个人的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经历,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和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学术或专业兴趣,职业日标和规划等。

9.其他可以体现本人科研、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所有材料需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电子版(相应签字和盖章需完整)。材料1-5项需提交纸质版。相关证件、科研及学术成果佐证等材料原件报名阶段不需提交,在综合考核面试时出具。涉密材料不得提交。

报名系统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学籍学历认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可信。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随时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及学籍。

四、报名流程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30日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注册用户或使用原有学信网账号,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及报考信息,上传1-9项报名申请材料扫描件,并网上支付报名费。未缴纳报名费的,报名无效。

报名费标准:200元。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背景为白色,其他颜色不予进行网上确认。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图像规格:JPG格式,大小20k-100k。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不得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更改照片。

3.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需在2024年12月30日前将报考材料1-5寄送至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以寄出时间为准)。请选择中国邮政或顺丰快递进行邮寄,不接收同城跑腿送件(如有遗失后果自负)。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长春理工大学东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30022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详见原文链接

报名费和报考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未按期寄送报考材料的考生,该次报名无效。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允许参加下一阶段考核。

五、考(审)核内容

1.申请材料审核

申请材料审核小组依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申请人的学术背景、专业基础、研究计划、综合素质和学术潜力等进行考察,并给出审核结论。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列入综合考核名单。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可采取面试、笔试、实验或撰写科研报告等方式结合进行,具体考核方式由学院自行确定: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

(1)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心理健康和人文素养等方面情况。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能力和外语水平考核。分为外语水平、专业基础和科研创新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任一部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导师考核

导师应以适当方式对申请材料审核合格考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知识结构、外国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并给出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名额,依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规定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2.研究生院汇总、审核各学院拟录取名单,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七、投诉受理及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1.投诉受理工作

受理考生投诉单位: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受理考生投诉电话:详见原文链接

2.监督举报工作

受理考生举报单位:长春理工大学纪检监察综合办公室

受理考生举报电话:详见原文链接

八、其他

1.申请材料审核预计将于2025年2月底前完成,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及综合考核名单将于2025年3月初公布。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生成准考证,考生可于综合考核前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应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综合考核。

3.综合考核预计在2025年4月中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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