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报
2024.12.24 18:39

 辽宁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报考信息确认工作的通知,时间安排:2024年12月28日9时(预计开通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15时。

各位考生:

目前,2025年以“硕博连读”方式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名单正在公示中。通过2025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选拔,[020207]劳动经济学专业拟接收1人;[020209]数量经济学专业拟接收1人;[020105]世界经济专业拟接收1人;[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拟接收1人;[0270Z1]经济统计学专业拟接收1人;[0714Z3]数理统计学专业拟接收1人;[070203]原子与分子物理专业拟接收1人。

根据《辽宁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现就网上确认工作说明如下:    

一、报考信息确认

1.时间安排

2024年12月28日9时(预计开通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15时,已在“研招网”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登录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博士管理系统”),按要求完成报考信息确认和提交审核材料工作。同期,学校安排专人进行审核。逾期将不再受理考生确认申请。

2.系统操作

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号码、姓名拼音(拼音字母均为小写)登录“博士管理系统”(须与“研招网”报名信息一致,登录后请自行修改密码并牢记),依次点击“确认报名数据”和“提交审核材料”菜单,按操作提示确认报名信息、上传所需材料对应的PDF格式文件,并完成提交。

“博士管理系统”网址:http://lnu.zssystem.cn/

3.提交材料

以下材料中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等须在有效期内。

材料(1)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考登记表、专家推荐书、报考类别确认书(请按如下顺序合并成1个PDF文件后上传)

①“研招网”下载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其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他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档案管理(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②《辽宁大学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③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正高级)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人应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推荐书封面需加盖推荐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④《报考类别确认书》。请下载附件1打印输出后手写相关信息并扫描上传。无打印设备的考生可全篇手写后扫描上传。

考生所填写报考类别只能为非定向就业且须与本人《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第5页“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中注明的报考类别一致。

材料(2)硕士阶段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部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请按如下顺序合并成1个PDF文件后上传)

①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可以是考生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出具的成绩单原件,也可以是考生人事档案中成绩单的复印件,但复印件须加盖材料出具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

②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须加盖材料出具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

材料(3)前置学历(学籍)、学位相关材料(请按如下顺序合并成1个PDF文件后上传)

①硕士学历(学籍)、学位材料,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层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学生证一份;

已获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硕士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一份;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仅获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一份

在域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份。

②本科学历材料,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提交本人本科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无本科学习经历的考生提交专科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在域外获得学士学位(学历)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份。

材料(4)居民身份证(含双面信息)、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请按如下顺序合并成1个PDF文件后上传)

①居民身份证(双面)扫描件一份(有曾用名的考生,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本人页或考生本人户籍属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有居民身份证号码变更的考生,须提供属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民/居民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院分党委或总支出具意见并加盖印章,未就业考生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印章,已就业考生由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印章。

材料(5)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体现申请人学术科研水平和能力的相关材料(请按如下顺序合并成1个PDF文件后上传)

①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②已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或在“三报一刊”刊载文章抑或提出有效资政建议批示。论文应包含期刊封面(底)(注明ISSN、CN等刊号信息)、目录和正文,SCI等来源期刊正文注释中应标明文章DOI号。硕士在学期间同其导师共同发表科研成果并分署第一和第二作者的考生,还需提交由申请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应届毕业生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出具的师生关系证明。暂无法提供刊载有本人成果的核心期刊的考生,还需提交中国知网优先出版的版权页或期刊编辑部出具的“用稿证明”及书面承诺(请见附件2)。

③体现申请人学术科研能力、学术训练水平、本人获奖情况等其他材料。

二、考生资格审查

1.学历(学籍)、学位审核

12月28日—12月31日研究生院对报考考生学历(学籍)、学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者不能参加后续考核。

2.申请资格审核

一般在2025年1月3日前,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根据招生学科特点及培养需要,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专家推荐意见以及申请人科研和获奖情况、是否接受过严谨严格的学术训练情况、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进行实质审核,做出评价结论,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人选。成功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并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方有资格进入综合考核。

三、其他

个别考生存在多条报名数据,相关考生只能在“博士管理系统”中选择其中一条报名数据进行确认,确认后其他报名信息自动失效。

考生务必配合学校及时完成提交材料,如不能按时提交或所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将影响考生考核、(拟)录取或被取消考核、(拟)录取资格。

考生网上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不得过度修饰,以免影响审核、考试、考核、(拟)录取、入学资格复查及毕业。考生务必保证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有效,对于伪造、变造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与考核、(拟)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可致电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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