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4.12.05 19:13

 浙江农林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其中包括:招生计划、招生方式、报考条件、报名流程、材料要求等相关内容,有报考意向的考生可以来了解一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计划在作物学、林学、生态学、生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林业工程、农林经济管理、兽医学以及园艺学等9个学术学位博士点和林业、风景园林2个专业学位博士点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详见“浙江农林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实际生源等情况确定。

三、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为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三种方式,其中直接攻博在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中进行(已结束)。各招生专业硕博连读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60%,确因生源优秀,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突破比例。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为定向就业,或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方能报考。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6.现在读博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须向我校研究生院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于2025年5月31日前提交“退学离校”证明,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二)硕博连读考生除满足基本条件第1、3、4、5条规定外,还应是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良好,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

(三)申请考核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资格审核。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试:TOEFL≥75分或IELTS(A类)≥5分或CET-4≥450分或CET-6≥425分或PETS-5(笔试)≥60分,或在SCI、EI、SSCI收录期刊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过全英文学术论文(中科院预警期刊除外,以中科院最新版国际预警期刊名单为准),或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位并通过教育部学位认证。

(四)申请考核考生学术水平须满足以下条件: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近5年至少有1项与申请专业相关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研究课题、科研奖励等)。提供的代表性科研成果须以第一完成人完成(第一完成人为导师,本人为第二完成人的视同第一完成人;学术论文含共同第一作者),学术论文须正式见刊或在线发表(中科院预警期刊除外,以中科院最新版国际预警期刊名单为准)。代表性科研成果具体认定标准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向考生公布。

(五)考生还需满足招生学院提出的其他要求(详见各招生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五、报名流程

2025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采用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博士网报”入口),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办理报名手续,未参加网报者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后续考核、录取或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要求和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仔细查阅报名系统相关说明。

(一)网上报名

硕博连读:2024年12月1日—2024年12月28日

申请考核:2024年12月1日—2025年2月28日

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资格无效。

(二)网上缴费

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缴纳报名费150元/人。缴费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同步,生成报名号后,点击“返回首页”,完成缴费手续。报名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还。

(三)网上确认

硕博连读:2024年12月29日-2024年12月31日

申请考核:2025年3月1日-2025年3月5日

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不予安排考核。

六、材料要求

(一)材料清单

1.《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表》以及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完成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自行下载打印)。

2.所申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原则上不能由报考导师本人推荐)。

3.博士研究计划:对本学科的认识,对前沿科学技术及最新科研、相关技术成果的了解以及本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5.学业水平证明材料:

(1)应届硕士生提交加盖学校公章和注册章的学生证复印件(含公章页、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学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获得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往届硕士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士阶段成绩单复印件。

(3)硕博连读生提交加盖学校公章和注册章的学生证复印件(含公章页、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6.科研成果清单(附佐证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在读生、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8.英语水平证明:CET、TOEFL、IELTS、WSK(PETS5)成绩等能证明本人英语水平的材料。

9.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10.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有效体检合格证明:体检证明格式不限,3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含:肝功能、胸部DR、眼科(视力、色弱、色盲)、耳鼻喉科、内外科以及身高、体重、血压等常规检查项目。

(二)材料报送

考生请于网上报名期间将材料清单中的1、2、4、5、6、8、9扫描成PDF格式(内容须清晰可见),合并为1个文件上传至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审查(代表性科研成果至少上传1项),并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将完整的报名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相关招生学院。

重要提示:考生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考生提交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且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报考及录取资格;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核安排

(一)资格审核

考生的报考资格由招生学院与研究生院负责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方能参加综合考核。申请考核考生英语水平测试安排另行通知。

(二)综合考核

招生学院(学科)对资格审核通过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素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外语水平等;考核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实验操作等。综合考核具体形式、内容以及成绩占比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

硕博连读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的时间为2025年1月,申请考核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的时间为2025年3月-4月,具体安排由报考专业所在学院确定后提前在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与查询。

八、录取

(一)录取程序

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招生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者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复核。研究生院复核招生学院拟录取名单,并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纳入当年博士录取计划。

(二)录取类别

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025年,我校学术学位博士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专业学位博士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0%。

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在被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在被拟录取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

九、学制与入学时间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基本学制4年,硕博连读生博士阶段基本学制4年,直博生基本学制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基本学制加3年。入学时间2025年9月(具体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MORE+

    资料下载
    MORE+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