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学术学位),其中包括:报考条件、报考流程、复试与录取等相关内容,有报考意向的考生可以来了解一下。
北京电影学院是一所有着电影历史传承和深厚电影文化积淀的高等艺术院校,学校的前身是1950年创建的表演艺术研究所。建校七十余年来,名师荟萃,学派传承,创作了众多中国电影史上的经典作品,在学科建设、教学创作、师资培养、人才选拔各方面都引领着中国电影教育的发展方向。学校现有一个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戏剧与影视、美术与书法两个专业学位博士点,近年来学校注重发挥学科专业优势,紧紧围绕北京“四个中心”建设,服务电影强国建设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为深化和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探索和构建多样化、多层次的研究生招生机制,切实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我校招生采用 “申请—考核”选拔方式。选拔流程包括考生报名、提交申请材料、资格审核及材料评议、专业考试及面试等环节。
一、报考条件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境内应届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须在报名前已获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在公开发行的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一篇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CNKI或万方数据库收录,不包含录稿通知或用刊证明)。该项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课程笔试,笔试成绩为通过与不通过,凡有一门不通过者复试一律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4、获得境外学位的硕士考生(含应届毕业生)须在网上报名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填写学历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时填写《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编号。
(三)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四)提交拟在博士研究生阶段开展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研究计划书。(见附件)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满足招生导师提出的其他招生条件。
二、报考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27日。网址为:yz.chsi.com.cn/bsbm/。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名费200元,一经支付,将不予退还)的方式,逾期不再补报名和补缴费。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考生因填写报名信息错误而影响考试或录取的,由考生自己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考生在研招网操作界面第9项“填写附加信息”中,必须按要求填写上传附加信息“个人简历”、“研究计划书”,缴纳报名费后报名即为成功。
2、考生本科信息、硕士信息、学习方式及毕业年月请确保填写完整无误,以方便后续学籍校验。
3、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日制,学制四年,最长修业年限不超过六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1)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在开学前须将人事档案、户口(自愿)等转入北京电影学院。非定向就业按所在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等不转入北京电影学院。录取前考生须与定向单位、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就业。
请考生网报期间如实、准确填写定向或非定向类别。定向报考考生自行处理与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并须在录取前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因为定向和非定向填写错误,或定向考生无法按时提交定向协议的考生,造成不能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材料审核
本次材料审核采用邮件寄送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确认。
1、邮寄时间及地址:
2024年11月29日-12月27日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K楼409室(请注明“博士研究生报名”),邮政编码:100088。联系电话:详见原文链接,联系人:杨老师
提醒:考生寄送材料后,需填写问卷调查(包含考生本人姓名、报名号、联系电话及快件单号信息),以便追踪查询快递信息。请考生务必使用普通快递(建议EMS、顺丰等快递)寄送,请勿使用同城速递或闪送进行文件寄送。
2、考生应提交下列材料纸质版:
(1)个人简历(模板见附件);
(2)拟在博士研究生阶段开展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计划书(模板见附件);
(3)最能代表自己外语能力的证书复印件;
(4)最能代表专业能力的在公开发行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一篇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CNKI或万方数据库收录,不包含录稿通知或用刊证明),或公开出版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一本著作(著,不含编著、主编及其他),报名时必须将该信息填写入报名系统“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和著作”中。论文应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及全文;专著应复印封面、目录、内容摘要及版权页。
(5)报考博士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
(6)系统打印报名信息简表(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必须需加盖人事管理部门公章,本人自述不用填写);
(7)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8) 本科、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管理部门出具的含有毕业年月的学籍证明,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9) 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10)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开题报告)
(11)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见附件)
(12) 导师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
(13) 2025年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计划名额为1人,全部用于全日制少数民族博士研究生招生。我校原则上不接受汉族考生报考。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stu/)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郑重提醒:请考生按以上材料顺序提供相应材料,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
3、材料审核:
研究生院对考生的学籍及材料完整性做基础审核,各院系组成博士招生资格评审小组,从申请者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等方面,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专业评审,资格材料审核60分以上者可参加专业考试及面试,每个招生导师参加专业考试及面试考生人数按资格审核成绩由高到低,不得超过6人,资格审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其中:
(1)申请者提供的上述纸版材料第3项中:
1) 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25或IELTS≥6.5或TOEFL≥90或PETS-4,得5分;
2) 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4≥425或IELTS≥6.0或TOEFL≥80或PETS-3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外语证明(由资格评审小组审核认定)得3分。
(2)申请者提供的上述纸版材料中第4项中(本项目不做累加,取最高分):
1) 论文发表刊物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得30分;
2) 论文发表刊物为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得25分;
3) 独立著作,得25分。
4) 除上述1)、2)、3)项外,其他期刊或学术著作由评审小组审核认定,得0-20分。
(3)根据上述纸版材料第1、2、9、10、11、12项,评审小组就报考学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取0-65分。
4、名单公布
材料审查之后,形成最终通过名单,经我校招生领导审核后于研究生院官网发布。
考生所提交的报考材料,不论录取与否,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三、复试与录取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3月份,具体时间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相关通知。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英语水平、学术专业水平的考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专业能力考试不合格(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一)学术水平考查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专业笔试、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参考考生提交的材料,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复试还将重点考察考生拟在博士研究生阶段开展的科研计划或设想的学术价值。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是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四、录取
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公示拟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2025年7月由考生自取或寄发本人。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我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办法
从2014年起,我校招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术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专业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为30000元/学年。
我校相关奖助办法见附件。
六、其他
(一) 我校列出部分推荐阅读书目,供考生选择阅读,参见附件。
(二)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因任何原因不能调档造成不能被录取或无法正常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因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造成不能被录取或无法正常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我校向考生及社会发布的文件、通知或说明只通过校园网站公布,请考生务必经常登陆访问“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www.bfa.edu.cn/yx/yjsb/index.htm),认真查看最新的招生信息,因不及时查看校园网发布的招生信息或误读信息而耽误考生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我校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也不提供往年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