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其中包括:招生类别与招生计划、招生方式、招生批次、报考类别及学习方式等相关内容,有报考意向的考生可以来了解一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业人才。
二、招生类别与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拟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57人,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待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后另行公布。
2025年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拟招收专业如下,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及导师信息详见江苏科技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s://gsas.just.edu.cn/zsml/bszsml/indexNew/2025),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拟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71100
系统科学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600
冶金工程
082400
船舶与海洋工程
0824J1
海洋技术与工程
090500
畜牧学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拟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85900
土木水利
三、招生方式
(一)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以下简称“直博生”)
(二)硕博连读
(三)申请-考核
(四)普通招考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接受以上所有招生方式报考;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仅接受第(三)(四)种招生方式报考。
四、招生批次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分三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
2024年9月-10月启动“直博生”招收工作,与硕士推免生同步接收;
第二批次:
2024年11月启动“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招收工作。
第三批次:
根据第一、二批次招生情况,学校于2025年2月启动第三批次“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及“普通招考”招收工作。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最终招生计划和各批次招生录取情况,决定是否开展后续招生。如有新增招生批次将在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网址:https://yjsb.just.edu.cn/)对外统一公布。
五、报考类别及学习方式
(一)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和非定向。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收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考生。
非定向就业考生录取时须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定向就业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证明。在学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与组织关系,录取前,学校与考生及考生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因调档和协议等问题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
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六、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心理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直博生”招收方式报考基本条件,除满足(一)(二)(三)条规定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支教团计划除外);
2.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五)“硕博连读”招收方式报考基本条件,除满足(一)(二)(三)条规定外,还须满足:
1.第一学历须为本科,学位须为学士或学士以上;
2.原硕士录取类别须为非定向;
3.已按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并取得规定的课程学分;
4.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条件:
(1)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1 CET-6成绩≥425分;或IELTS成绩≥6.5分;
1.2 TOEFL≥85分;
1.3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英语成绩≥60分(推免生视为不低于60分);
1.4 研究生英语课程成绩≥90分;
1.5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江苏科技大学高质量论文期刊分级目录》所列期刊录用或公开发表英文论文。
5.三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条件:
(1)硕士研究生期间学术专长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1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录用或公开发表本学科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并达到以下①或②条件:
①在北大核心或SCD源刊录用或公开发表论文2篇;
②在CSSCI、SSCI、SCIE源刊录用或公开发表论文1篇。
1.2获授权发明专利1件(本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第一发明人、本人第二发明人)。
1.3获学校学科竞赛项目认定表A1类竞赛国家级奖励或学校研究生学科竞赛项目认定表A2类竞赛国家级奖励1项(排名前2)。
1.4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1项(国家级或省部级特等奖有获奖证书,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7,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5,省部级三等奖排名前3)。
(2)英语水平要求:与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条件相同。
(六)“申请-考核”招收方式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除满足(一)(二)(三)条规定外,还须满足:
1.全日制已毕业且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获境外学位者须在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论证报告。
2.具有良好的学风,无学术不端行为,硕士在读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且学位课无不及格情况,专业基础扎实。
4.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且已取得较好的科研成果。
5.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4成绩≥425分;
(2)IELTS成绩≥6分;
(3)TOEFL成绩≥80分;
(4)研究生英语课程成绩≥80分。
6.硕士研究生以来学术专长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本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并达到以下①或②条件:
①在北大核心或SCD源刊录用或发表论文2篇;
②在CSSCI、SSCI、SCIE源刊录用或发表论文1篇。
(2)申请并公开发明专利1件(排名前2)。
(3)获教育部、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等主办的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1项(排名前2)。
(4)获市厅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1项(市厅级排名前3,省部级排名前5,国家级排名前10)。
(七)“申请-考核”招收方式报考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除满足(一)(二)(三)条规定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已获国家承认硕士学位人员 或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考生应来自与招生学科专业相关的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承担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科技项目等的中大型企业、科研院所(不含高等院校)等单位。
3.有扎实的工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在其所在单位承担的国家重大工程、重大科技等项目中担任负责人或核心骨干,须在所报考专业或相关领域内工作满3年。
(八)“普通招考”招收方式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除满足(一)(二)(三)条规定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国家承认硕士学位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九)“普通招考”招收方式报考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除满足(一)(二)(三)条规定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已获国家承认硕士学位人员 或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考生应来自与招生学科专业相关的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承担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科技项目等的中大型企业、科研院所(不含高等院校)等单位。
七、报名日期及程序
(一)报名日期
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第一批次:
报名开始日期:2024年9月30日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0月20日
第二批次:
报名开始日期:2024年11月26日。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2月20日
第三批次:
报名开始日期:2025年2月17日。
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4月11日
(二)报名程序
第一步:网上报名
1.考生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我校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yz.chsi.com.cn/bsbm/)填写报名信息。
2.考生在规定网报时间内打印报名系统中的相关表格,并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用A4纸正反打印,依次排列,以便审核):
①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原件一份(网报系统打印);
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还须提交《江苏科技大学“硕博连读”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及学校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申请—考核”的考生还须提交《江苏科技大学“申请—考核”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及学校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②专家推荐书原件二份,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推荐意见(附件3);
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提交《江苏科技大学“硕博连读”攻读博士研究生教授推荐表》(附件4)。
③获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学硕士生还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开学报到前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获境外学位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④本专科阶段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⑤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一份;
⑥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⑦近三个月内体检表原件一份(可在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附件5);
⑧思想政治考核表原件一份(附件6);
⑨其他材料:
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还须提交学术专长证明材料(含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专利等、获奖等科研成果复印件等);
报考“申请—考核”制的考生还须提交学术专长证明材料(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或硕士学位论文初稿的详细摘要和目录,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专利等、获奖等科研成果复印件等);申请者个人陈述(3000字左右,需全面反映个人特质,并包含学习和科研经历、科研特长和能力,拟攻读博士学位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报考定向的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证明。
3.缴纳报名考试费240元,缴费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第三步:报名材料邮寄
1.邮寄要求
邮寄方式: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勿通过民营快递公司寄送。
收件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长晖路666号江苏科技大学行政楼501
收件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
联系电话:详见原文链接
邮编:212100
注意事项:信封上注明“2025年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硕博连读考生无需寄送相关材料。
2.材料接收截止时间
第二批次材料接收截止日期:2024年12月25日
第三批次材料接收截止日期:2025年4月20日
第四步: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信息。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等原件(应届硕士生携硕士学生证),未经确认的报名无效,审查合格者核发准考证。
八、考核办法
(一)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招收与2025年推荐免试接收工作同步进行,其接收办法及日程安排与硕士推免生接收办法及日程一致。
(二)硕博连读
1.报名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填写附件1《江苏科技大学“硕博连读”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交研究生院初审。
2.考核选拔。学院成立“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考核专家组,对考生的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及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等进行综合考核。入选对象与当年具有上岗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进行双向选择。
3.确定“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学院将确认拟录取名单,由学校对“硕博连读”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
具体招收选拔程序详见《江苏科技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江科大校〔2023〕264号)。
(三)申请—考核
1.报名申请。考生填写《江苏科技大学“申请—考核”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并进行网报,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纸质材料寄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资格和材料审核。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学科专家组考核。学院成立学科专家组,对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及综合实践能力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以面试为主,必要时可笔试。
4.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校对“申请—考核”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具体招收流程详见《江苏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江科大校〔2020〕248号)。
(四)普通招考
普通招考入学考试程序:
1.初试。初试科目为:①政治理论(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硕士学位者免试);②英语(含听力测试);③业务课二门。具体考试内容见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2.复试。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素质、外语口语、专业知识等。入学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同等学力加试
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详见附件8《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九、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规模,“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核结果,普通招考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业务素质、科研能力和身体状况等综合条件确定拟录取名单。
十、学制与学费
博士生学制一般为四年(以培养方案为准),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学费标准为12000元/生⋅学年,最终以省物价局备案为准。
十一、奖助学金
(一)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年学业奖学金等多项研究生奖助学金。
(二)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除按规定享受有关奖助学金外,还可承担助教、助研和助管工作,领取相应的津贴,家庭经济困难者还可申请助学贷款。
十二、其他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初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相关报考费用不予退还。
(二)考生在报考前须与拟报考的博导联系,并征得导师的同意。
(三)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我校将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学籍,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在职人员原则上报考定向,如确需报考非定向,须填写《在职人员报考非定向博士申请表》(附件7),录取前须办理离职手续,入学后不得转为定向培养。
(五)考生因与所在单位的相关纠纷而不能被录取,概由考生及所在单位负责。
(六)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七)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考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未尽事项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