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发布,其中介绍了培养目标、报考条件及要求、报名时间、方式及手续、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体检、录取和入学注册等事宜,有报考意向的同学可以来了解一下。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以下简称“海洋所”)始建于 1950 年 8 月1日,是从事海洋科学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研发的综合性海洋科研机构,是国际海洋科学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研究所。
海洋所现有职工70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2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博士生导师100余人,硕士生导师150余人。作为中国科学院博士研究生重点培养基地,研究所设有海洋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水产3个一级博士点,9个二级博士点,10个学术型硕士点、3个专业型硕士点,并设有中国第一个海洋科学博士后流动站。
2025年海洋所秋季博士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我所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即2025年9月1日前须获得硕士学位证);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具体要求详见国科大招生简章)。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 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7. 报考我所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专业需与本人现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且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二)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选拔考核在本年度推免生面试中进行。已被确定接收的直博生,必须参加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无需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博士招生网报。
(四)本科毕业于国科大且参加1+4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计划的考生,按照签署的培养协议进行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并参加我所考试。
(五)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六)我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生。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研究生部和导师如实说明。如不能按照我所和导师要求保证学习时间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所不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博士研究生。
(七)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有关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八)由于“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因此在网报前,考生要与拟报考的导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在整个博士招录过程中,若导师认为本人不适合指导某学生,导师有不录取该学生的权利。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所有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和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方式)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考生在报考前须与导师取得联系,征得导师及其所在研究室的同意后方可报考。
1.秋季入学博士网报时间: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1月10日,全天受理。
2.网上报名方式: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选择“普通招考”,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在2025年1月13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请务必用顺丰)向海洋所研究生部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打印并有考生本人签名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严禁考生代写,推荐人亲自完成并在密封口处签字(可手写或电子版打印后签字);
(3)《拟报考博导的同意报考函》基本信息填写完整后电子版发送至导师(报名前需征得报考博导同意),纸质版由导师提交至研究室审核后统一转交至研究生部,不需考生提交;
(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纸质版,含考生自述,包括科研经历、研究兴趣、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提交攻读学位期间的课程成绩单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硕士阶段研究工作简介纸质版;
(6)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单、学生证复印件及硕士阶段研究工作简介纸质版,并在2025年9月1日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有硕士毕业证的,一并提交毕业证复印件;
(7)能证明考生能力和学术水平的其它材料,如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大学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成绩证明等;
(8)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9)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现实表现等材料(即政审表);
(10)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请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11)获得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交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在学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在报到前查验学历证书和认证报告的原件和补交复印件);
上述表格模板请在我所研究生教育网站“常用下载”栏的“招生考试”区下载。
4.海洋所招生办公室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并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我所网上报名公告,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定向和非定向)等重要信息。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相关部门后一律不得更改,也不再受理任何修改信息的申请。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申请-考核”制,包括三部分:形式审核、学术审核、考核。
(一)形式审核: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同意报考函、考生网上报名数据和纸质材料的完备性和规范性等。
(二)学术审核:重点审查考生的专家推荐书、学习成绩单、英语成绩、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情况以及考生的科研经历、研究兴趣、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全面衡量考生的能力和培养潜力。
经审查不符合要求者或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提交完整报考材料者及报名费者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核:分为笔试(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笔试科目为两门:专业英语综合测试、专业知识综合测试。
笔试时间:2025年2月27日,详细安排另行通知。
复试以各研究室为单位,遴选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对通过笔试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形式以面试答辩为主。考生以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的学习和科研情况、已取得的成果,对报考专业前沿研究的理解以及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PPT)进行口头报告。考核小组重点考查考生英语能力,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等内容,并在上述考查的基础上,重点考查考生的博士培养潜力。
五、体格检查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和入学注册
1.我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对统考考生将以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考生提交的资格审核材料、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初试成绩达不到规定的分数线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不予录取。对“申请-考核”制考生,将依据考核的总成绩和报考导师招生指标数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
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普通公开招考考生,录取时必须转考生档案。未能将考生档案转至培养单位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部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5.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5年9月1日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6.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5年9月1日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者,或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七、收费及待遇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学术型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生的,入学后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对应的奖助体系。
八、学习年限
我所博士学位研究生主要实行全日制的培养方式。
1. 博士生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 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3. 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即直博生,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九、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时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
1.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所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2.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 (http://admission.ucas.ac.cn) 或我所网站查阅专业目录等信息。
我所推免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接收直博生人数依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实际接收的直博生为准。同时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仅作参考,不作为实际录取的依据。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所研究生教育主页发布的报考相关信息,理性选择和报考。
3. 因考生报考多家单位、造成重复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4.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结点)不符的,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