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科学院2025年第一批“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2024.10.22 15:25

军事科学院2025年第一批“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其中包括:招生计划及对象、招生批次及学科、申请流程等相关内容,有报考意向的考生可以来了解一下。

各位考生:

2025年,我院非军事学学科博士研究生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现将第一批“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对象

我院博士招生计划分为军队计划(含文职计划)和教育部计划。各学科拟招生人数请参见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军队计划(含文职计划)的招生对象为军队在职军官、直读应届军人硕士研究生、军队文职人员。教育部计划的招生对象为地方应届硕士生、地方往届人员。

二、招生批次及学科

根据不同学科专业实际,我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分别于2024年秋季、2025年春季组织两批次招生。

本次招生为第一批,招生范围为工学门类,招生学科为0801力学、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4土木工程、0825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6兵器科学与技术、0827核科学与技术及0831生物医学工程(直属单位四)。

其中,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25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仅招收军队考生。具体招生专业目录请至研招网、强军网查询。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考生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军队,志愿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或军队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②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获得境外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军队及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5.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适应博士研究生阶段培养需要。

6.军队在职军官、军队文职人员、军队院校和科研机构直读应届军人硕士研究生、地方往届人员报考还须符合2025年国家、军队及我院2025年博士招生简章明确的报考资格及审批条件要求。

(二)考生近五年学业能力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发表或录用1篇与申请学科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如考生为第二作者的,第一作者须为考生硕士导师)。

2.应届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课程学习成绩专业综合排名在前50%以内(或相当),以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排名为准。

3.作为主要负责人或核心骨干在与申请学科相关的重大项目(任务)中做出重要贡献,获我院申请学科3名以上上岗招生的博士生导师特别推荐。每名上岗招生的博士生导师每年最多只能特别推荐1名考生。

4.作为主要完成人或核心骨干,在学科竞赛、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突出,获得军队、省部级三等(或相当级别)以上奖励,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及需求,考生在满足上述学业能力水平条件基础上,还应满足各招生单位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实施细则中明确的其他标准条件。

四、申请流程

以下环节均为第一批次招生(2024年秋季)时间及要求,第二批次招生(2025年春季)具体报名及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11月4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在线报名。请各位考生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记住生成的报名号。如有多个报考信息的,请在确定的报考志愿备注信息栏注明“以此报名信息为准”,如无备注,将以最后一个报考信息为准。(注:网报系统中现役军人一栏,在职军官、文职人员请选择现役军人,军人应届硕士生请选择军校应届,其余人员请选择非现役军人,文职人员网上报名时请在备注信息中填写“文职人员”。)

(二)提交材料

已报名的考生须准备如下材料,并于11月5日前寄至对应招生单位,并提交电子扫描版(请使用PDF文件格式),电子扫描版材料须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一)《军事科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二)经报考导师审核同意并签字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在报考登记表中填写)。

(三)两名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四)身份证件及审批材料。军队单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学员证、有效身份证件、《应届毕业生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报名;军队在职军官需提供军官证、有效身份证件、《军队在职军官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报名;文职人员需提供文职人员证、有效身份证件、《军队文职人员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报名。地方应届硕士毕业生持学信网《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地方往届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报名,以在职身份报考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全日制攻读博士研究生证明。

(五)硕士阶段的学位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如录取,需在入学时交验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考生学籍学历校验无法通过的,需提供认证报告)。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明。

(六)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七)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及目录。

(八)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专利、奖励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九)外语能力水平证书。

(十)军人考生应提交师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最近一次军事体育考核达标证明。

(十一)其它能够证明考生学业及科研能力水平的材料。材料寄送截止后,各单位组织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主要核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交材料是否齐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报考条件不符合要求、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提交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各招生单位材料寄送地址及联系人详见原文链接)

注意: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及军事秘密,如因邮寄(网络发送)发生失泄密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负。军队考生应通过强军网提交电子材料,具体提交方式请与招生单位联系。为避免丢失,请考生务必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或顺丰快递邮寄纸质报考材料。无论录取与否,邮寄的报考材料恕不退还。

(三)材料审核

各招生单位完成资格审查后,组织不少于7人的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主要围绕考生知识结构、专业基础、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学术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查并给出成绩。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各招生单位根据材料审核成绩,按学科招生计划120%~200%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材料审核成绩在60分以下的取消申请资格)。

预计11月10日左右,公布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

(四)英语水平考试

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不含力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应于11月14日上午8:30~11:30参加英语水平考试,考试地点为研究生院太平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27号院),具体考场位置请见准考证。考试为闭卷笔试,满分100分。

考试相关要求如下:1.请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于11月14日前在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2.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从太平路27号院南门进出。请各位考生按照规定路线行动,不得在营区内自行活动。证件、证明不全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营区和考场。3.请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电子词典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不准带入考场。笔试无听力,不需要准备耳机。4.考试期间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一经发现违反考场纪律情况,将立即终止考试,视情上报教育部考生诚信档案数据库,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5.参加入学考试及综合考核的军人考生须着军装(配套着当季作业服,未配发考生可配套着常服,文职人员要求相同),确保军容风纪严整。地方考生着装须干净整洁。

注意:力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2个学科的考试地点及要求由直属单位十另行通知。

(五)综合考核

11月15日~16日,各招生单位组织不少于9人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包含专业基础、科研潜质、外语听说三部分内容以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广度,灵活运用程度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生须准备不少于8分钟的关于科研经历、创新成果、博士规划等方面内容的PPT汇报。综合考核内容环节、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以各招生单位通知为准。

综合考核前,各招生单位将组织资格复审,需查验:

1.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军官证、文职人员证、学员证、身份证)。

2.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查验学生证/学员证及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生证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还需查验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无法提供学位证书原件,且未通过网上学位认证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含海外学历学位)。

4.与报考资格条件相关的审批或证明材料。

(六)政治考核

由各招生单位负责组织,请考生根据招生单位要求配合完成。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须按要求向招生单位提交体检报告。军队考生提交2024年以来最近的一次由部队体系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并附我院规定附加项目检查结果;地方考生提供近3个月,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包含我院复试体检项目的检查结果或报告,以及考生本人签字的《健康状况说明》。

五、录取办法

(一)各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最终考核成绩及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最终考核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外语入学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加权计算得出,其计算方法为:最终考核成绩=材料审核成绩×30%+外语入学水平考试×10%+综合考核成绩×60%,总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二)综合考核低于60分者、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根据我院研究生导师招生限额规定,每名导师年度招生人数不超过2人(含博士、硕士),如录取人数超过限额,由招生单位结合考生意愿在同一专业中进行调整,不服从调整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六、监督公示及异议处理

拟录取结果预计于11月下旬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考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提交书面复议申请,由院招生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复议。招生期间,院招生办公室将进行巡查监督,设置咨询监督电话及监督邮箱(详见原文链接),受理考生意见反馈及投诉。对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学术权力情况的导师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军队和军事科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考生,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者取消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

七、有关说明

(一)请各位考生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提交材料,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二)请报名考生仔细核对报考学科专业,无军籍地方生报考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的,视作无效报名。

(三)第一批次录取的“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安排2025年春季入学。

(四)各类报告表格模板请见附件,也可在研招网报名系统报名附件中下载。

(五)由于审批时限原因,《军队在职军官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和《军队文职人员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最晚可在综合考核前提交招生单位。

(六)未尽说明,请参见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具体学科报考咨询请联系各招生单位。招考安排如有调整,以我院及各招生单位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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