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关于接收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已经发布,其中介绍了申请条件、接收专业、申请、复试、录取程序以及奖助学金等信息,有报考意向的同学可以来了解一下。
为做好硕士推免生和直博生的招生工作,根据《四川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现将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硕士推免生和直博生接收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2025年我院计划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12名,预计招收直博生9名。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应届本科毕业且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顺利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二、申请直博生条件
1.考生需取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符合四川大学接收推免条件。
2.申请类别只限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学术型博士。
3.报考前必须取得报考导师的推荐。导师应在当年具备招生条件。
4.外语水平:申请者外语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六级CET6≥425,或托福成绩≥80分,或雅思成绩≥5.5分,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专业性英文学术论文(以DOI号为准)。
三、接收专业、人数
具体招生专业、人数等详情请进QQ群及时了解查阅。
四、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按照“先申请、先审核,择优选拔,额满为止”的基本原则,实行动态进程式录取。
2.即日起至9月25日11:00,申请人须登陆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夏令营/预推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预报名,报名网址如下:https://yz.scu.edu.cn/xly/login/。同时将相关证件、学术成果等扫描件合并到一个PDF文档上传至报名系统附件(附件具体要求见第6点)。并请及时加入2025川大低碳9推交流群,进群验证信息为:姓名-申报专业。
3.申请直博请加QQ群“2025川大低碳申请直博群”,并及时在群里联系祁老师。进群验证信息为:姓名-报考导师-直博。
申请直接攻博的学生,务必在9月26日17:00前,提交纸质版《四川大学2025年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申请表》(附件一);两份纸质版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级专家分别出具的《专家推荐书》(附件二)(其中一份须由拟报考导师出具);纸质版《博士阶段研究计划》(附件三);和第6点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且全部申请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并在9月25日11:00前发送到:scuqimiaoyi@163.com,邮件命名格式:姓名-报考导师-直博材料。
研究院审核后将及时与学生取得联系并尽快安排专家进行复试(推免生复试形式为现场或线上面试,由研究院确定;申请直博者复试要求按照四川大学招收博士生规定)。随后研究院将依据专家组复试结果,发放是否接收意向。未通过直接攻博复试的同学,若满足本研究院硕士推免生招录条件,可作为硕士生推免生接收。
4.待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开通后,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本研究院专业志愿。申请硕士研究生的在“招生类型”一栏选择“硕士”;申请直接攻博的在“招生类型”一栏选择“直博生”。
5.预计9月28日开始(此为预计时间,具体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凡通过复试且被我院接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我校将尽快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6.考生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本科成绩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3)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待推免系统拟录取成功后提供);
(4)申请直接攻博的学生还需提交《四川大学2025年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申请表》(附件一)。
以上纸质材料须在2024年9月26日17:00前提交到我院研究生办公室。邮寄(限EMS或顺丰邮件)或报送地址: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202室,邮编610207,收件人和电话见原文。
五、奖助学金
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详情参见我校研究生院奖助金管理系统)。
六、咨询、联系方式(详见原文链接)
七、举报受理渠道(详见原文链接)
八、其他事项
1.来自高水平学科、院校,已经参加四川大学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获得优秀营员的同学,取得推免资格且满足我院接收推免生条件者,在我院录取指标和规定的时间内,在推免系统按时填报并响应我院即可免复试按照分数排序依次录取。分数排名相同的优营同学,在录取指标不足的情况,将进行补试。
2.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3.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申请人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都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已被四川大学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直博生的录取资格。
5.违规违纪者、学术不端者、诚信缺失者不予录取。已经拟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