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第一批
2024.09.24 16:06

首都医科大学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第一批),通知中介绍了选拔范围、选拔条件、工作日程安排等内容,有报考意向的考生赶紧来了解一下吧。

各相关学院:

硕博连读是博士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导师申请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条件

(一)具备学术学位型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指导或协助指导完成至少一届博士研究生的培养;

(二)通过当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具有当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三)能继续完成一届博士研究生培养。

二、选拔范围

我校在读二年级及以上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公共卫生(非公卫医师方向)、药学(非临床药学方向)、中药学、电子信息(生物医学工程)、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选拔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有团结协作精神。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遵守学术规范,无任何违法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果。

(五)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了规定的学位课程学习和科研实践培养,学位课程成绩优良。

(六)拟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应在第3-4学期完成中期考核,且考核成绩为优秀,中期考核的具体要求见《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办法(试行)》。 

(七)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 TOEFL≥90分(IBT)(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② 新GRE≥305分(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③ WSK(PETS 5)考试合格(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④ 大学英语六级CET6≥425分(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⑤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TEM-4)考试合格(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⑥ IELTS A类≥6.0(2019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八)要求申请攻读博士学位专业与硕士培养专业原则上一致,指导老师原则上为同一导师。

四、选拔工作要求与流程

(一)申请及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在2024年9月30日之前向所在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首都医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双面打印)1份;

(2)申请博士学科专业内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书,模板下载网址http://yjsh.ccmu.edu.cn/zsgz/xzydzsgz/index.htm

(3)文献综述1份(已发表或未发表均可);

(4)英语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5)硕博连读培养计划1份(由硕士和博士阶段的导师指导,与研究生共同制定);

(6)科研成果复印件(发表文章首页、承担课题、科研获奖、专利)。

(二)学院对学生的申请资格及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在2024年10月9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研招办,材料1的电子版(附件1)及申请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发至邮箱yanzhao@ccmu.edu.cn

其中,对于学生学位课程成绩的审核,各学院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课程教学-成绩管理-学生成绩查询”模块中进行查询,审核该生的学分是否修满,成绩是否合格。对于学生中期考核成绩的审核,各学院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环节-中期考核-中期考核成绩汇总”模块中进行查询,审核该生的中期考核成绩(含思想品德考核)是否为优秀。

(三)研究生院对学生申请资格及提交材料复核后,向各学院发送复试名单及复试表,由各学院组织专家,按照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程序对学生进行复试考核,根据笔试及面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学院将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对拟录取结果进行公示。

五、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负责主体

9月30日前

学生提交申请材料至本人所在学院

学生

10月9日前

学院审核学生申请资格及材料,并将合格名单及材料提交至研招办

学院

10月12日前

研招办复核材料,确定复试名单并下发学院

研招办

10月22日前

各学院进行复试考核及拟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结果上报至研招办

各学院

10月24日前

研招办对硕博连读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研招办

六、注意事项

1. 各学院应严格把握选拔标准,确保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入选。

2. 学系和教研室负责人有责任结合本学科研究生导师的方向及研究生培养情况统筹和协调硕博连读工作,并如实签署审核意见。

3. 按照《首都医科大学学籍管理规定》、《首都医科大学学位管理规定》相关条例,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一般为5-6年,博士阶段3年。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培养者最长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达到授予博士学位要求者授予博士学位,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在读期间无法达到学校博士学位培养要求者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和学位管理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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