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2025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介,其中介绍了招生计划、申请条件、报考方式等内容,有报考意向的考生可以来了解一下。
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充分发挥哈尔滨工业大学和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的优势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合作,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联合哈尔滨工业大学共同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计划招生,面向智能信息领域培养和造就工程技术方面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国际视野的学术创新人才。
一、招生计划
联合培养博士生招生类型为专业学位博士,招生领域为电子信息(085400)、资源与环境(085700)、能源动力(085800),招生计划将根据国家及学校下达计划确定,本次秋季学期招生拟录取不超过10人,联合培养招生导师名单详见附件。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满足《哈尔滨工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考须知》规定的有关条件。
2.申请者的学习经历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高水平大学或重要科研院所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和学历教育硕士毕业(应届硕士生必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本科、硕士毕业专业和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或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为A类以上学科。
3.申请者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
4.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一定科研成果和发表较高水平学术文章的申请者,可不受第2条的限制。
三、报考方式
联合培养博士生采用“申请-考核”制方式招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6日至22日,考生网上报名时“报考研究方向”须填写“哈工大-大湾区高等研究院联合培养”。申请条件及工作程序等按照《关于哈尔滨工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四、学习方式、学习地点及学位授予
1.联合培养博士生为全日制非定向类学生,学籍归属哈尔滨工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含一般休学)为6年。
2.本专项主要采用“双导师”培养模式,哈尔滨工业大学与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共同制定联合培养计划,课程学习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进行,课题研究、论文撰写等工作在大湾区高等研究院进行。
3.联合培养博士生符合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毕业条件的颁发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学位授予要求的,授予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学位。
五、其它事项
1.学费与奖助
联合培养博士生按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向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缴纳学费。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为联合培养博士生发放科研津贴,发放年限不少于基本修业年限。
2.学习安排
联合培养博士生第一学年主要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学习相应课程。从第二学年开始,在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开展科研学习及毕业论文撰写。
3.住宿安排
在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学习期间,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将在东莞松山湖为联合培养博士生提供优越的科研、生活条件。
4.联合培养博士生人事档案等管理按照高校规定执行。
5.因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调整而存在与本简介内容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最新的政策和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附: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及大湾区大学(筹)简介
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是一所以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研究为目标,以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培养创新人才为宗旨,以研究生培养为起点的公立高水平科研教学机构,也是加速推动大湾区大学筹建工作的支撑实体。大湾区大学(筹)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东莞市人民政府投入保障为主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将立足粤港澳大湾区,面向全中国,辐射全世界,围绕广深港创新走廊的发展构建理工科特色的学科体系,结合国家科学城建设和大湾区发展,以基础扎实、视野开阔、知行合一、融会贯通为目标追求,培养具备创新思维、全球视野,具备家国情怀和终身学习能力,具备解决复杂问题和创新实践能力的高水平研究型人才。
学校突出“精理强工、总体规划、分步建设、融合发展”的学科发展思路,搭建理、工、管理、经济、交叉五大学科整体布局,计划先期招收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业工程5个专业本科生,并与粤港澳大湾区内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开展硕士和博士生联合培养工作。学校不仅规划了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科研中心,亦已初步搭建了部分实验平台与理论研究实验室。同时,通过与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中国散裂中子源、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等顶尖高校、大科学装置和实验室开展科研合作,确保了一流的研究生科研条件。此外,湾大突出“科教产深度融合”新机制,尤其加强 “大学+龙头科技企业”的深度合作,与华为等高科技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探讨校企合作新模式,将为企业输送适应未来、引领未来的高科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