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人文学院2025年“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4.09.12 16:12

关于深圳大学人文学院2025年“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介绍,主要包括招生范围、组织管理、申请条件和报名手续、审核和录取等信息,有报考意向的同学可以来了解一下。

为适应学校加快创建世界一流综合性大学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博士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深圳大学人文学院决定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为明确工作要求、规范操作程序、提高选拔质量,现将我院2025年直博生招生细则公布如下:

一、招生范围

国内已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由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安排直博生招生工作。

三、申请和报名

(一)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申请者为已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学习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学术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4.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并提供相应的英语成绩证明(具体要求见个人申请需提交材料的第(6)项)。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报名时间与手续

1、提交材料。申请者须于2024年10月8日前(以邮戳为准)使用EMS邮寄或顺丰快递将以下申报材料至深圳大学人文学院。

(1)《深圳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在读证明原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应含学生个人信息、照片及注册情况);

(3)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4)两位或两位以上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推荐书需使用我校提供的模板);

(5)提交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见申请表);

(6)至少提供以下一项英语成绩证明:

①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

②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以上(老TOEFL达到550分);

③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④PETS5级合格证;

⑤GRE1200分以上(新标准310分);

⑥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7)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8)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9)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0)《深圳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政审(现实表现)材料》,由本人所在学院党委填写(申请时可暂不提供此项,但通过考核以后必须按照表格要求提交)。

2、网上报名。申请者应根据《深圳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含直博生)》规定的申请程序,9月28日-10月20日期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招收直博生专业的志愿。

四、审核

(一)学科点资格审查

学院在收到申请者的材料后,组织专人对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否则该申请者不能进入初审阶段。

(二)学科初审,确定考核名单

学院招生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初步评价,进行筛选。学科点结合申请者所报考导师的意向,按一定的差额比例,确定进入学科考核阶段的申请者名单。进入学科考核阶段申请者名单将在人文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三)学科考核

考核名单确定之后,招生工作小组组织专家进行学科考核,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素质、研究潜力和综合能力四部分,重点考核申请者科研创新能力和是否具备本一级学科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以及考察申请人分析、解决问题和进行创新的综合能力。此外,还应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心理、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2.考核过程中,每位申请者需展示个人兴趣、学习成绩、课题研究、科研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招生导师可补充介绍相关情况,但在讨论打分时须回避。

3.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备查。

4.招生指标:不超过2人。

5.拟招生方向:文艺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文化产业与文化创新。

6.复试形式、时间、地点:见后续通知。

五、录取

(一)原则和有关规定

(1)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按一定比重计算的总成绩择优录取。

本专业只招收以脱产方式学习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学制5年。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研究生档案室,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申请者的初审、复试评价结果仅对本次招生有效。未于本次规定时间内参加初审、复试者,不得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

(3)收到正式录取通知书后,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照通知书要求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中文系请假、说明。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学校有权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程序

(1)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学科考核总成绩,拟出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

(2)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收待录取通知。

(3)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于10月16日前提交校研招办。

(4)录取考生的相关材料,包括全部初审、考核材料由学院保存至该生离校为止。未录取考生提交的材料由学院保存一年备查。

七、其他说明

(一)申请者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者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他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二)招收“直博生”的博士生导师为通过当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的博导,每位博导原则上每年只招收1名博士生,招生名额列入所在招生专业的年度招生总指标;直博生不计入博导所带研究生累计限额。

(三)“直博生”入学后适用博士研究生的管理规章制度,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同等待遇,履行博士研究生的相关义务。

(四)“直博生”培养期间,如无法继续完成博士学业,根据我校博士研究生分流机制及“直博生”培养相关规定,可主动提出分流或按规定分流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请遵照当年度博士招生章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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