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国语大学关于2024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递交政审、档案、体检报告等材料的通知,请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本文介绍。
各位考生:
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已公示,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政审材料
拟录取考生须将《西安外国语大学拟录取博士研究生现实表现审查表》(附件1)提交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于6月17日前寄(送)至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定向协议
定向就业考生须在6月17日前将《西安外国语大学博士研究生定向委托协议》(附件2)一式四份寄(送)至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定向考生不转档案)。
三、个人档案
非定向就业考生将调档函(附件3)彩色打印,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以及录取专业等信息,交至档案所在单位,按规定提取档案。拟录取考生于6月17日前(以档案寄出时间为准)将档案寄(送)至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应届硕士毕业生档案邮寄时间不得晚于新生报到时间。
若拟录取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因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未被正式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体检
请各位考生于6月17日前至我校校医院或所在地“二甲”及以上级别医院进行体检(包含肝功和胸透检查结果),体检报告须有考生个人照片。体检完成后将体检报告扫描件压缩后发送至yzb@xisu.edu.cn,邮件主题及文件名为“拟录取专业-考生编号-考生姓名-体检报告”。
逾期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政审材料可与定向协议或个人档案合并邮寄。
2.档案和政审表均须按照我校要求时间节点办理,逾期会影响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所需邮寄材料请使用机要交通或中国邮政EMS快递的方式寄至我校。如对调档函、政审表填写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未按时邮寄以上材料的考生,我校将视作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