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拟录取考生档案调取工作的通知,档案所在单位须在6月30日前将考生档案邮寄到学校。为方便档案管理、避免材料遗失,档案所在单位须在档案袋正面显著位置标注“2024年博士+档案编号+考生姓名”。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政策要求,我校所有录取的“非在职”考生须在入学前将档案转到我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生范围
(一)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含“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类别);
(二)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少干计划”非在职考生。
二、调档流程
(一)填写调档信息
考生于5月20日前,①填写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名称,②下载打印调档函(建议彩色打印),提交至本人档案所在单位。
注:需要纸质调档函的考生,请通过电子邮件(yzb3086@ppsuc.edu.cn)提交申请(邮件主题:2024年博士+档案编号+姓名+申请纸质调档函)。我校预计在5月21日前将纸质调档函寄出。
(二)邮寄档案材料
档案所在单位须在6月30日前将考生档案(含党员档案,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可放入个人档案)邮寄到我校。为方便档案管理、避免材料遗失,档案所在单位须在档案袋正面显著位置标注“2024年博士+档案编号+考生姓名”,档案所在单位须将本单位存放的所有考生档案材料一次性寄出。
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无法按时一次性邮寄档案的,须下载办理《档案缓寄情况说明》(见附件,本科毕业院校为公安大学且档案在校的无需提供),扫描为PDF文件,于6月15日前提交情况说明。
邮寄地址等邮寄信息详见原文链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