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其中包括:招生方式、报考条件、报名程序、录取等相关内容,有报考意向的考生可以来了解一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和计划
我校2024年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89人,最终可招生人数以教育部2024年下达计划为准,学校招生目录见附件1。
(一)招生方式
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直接攻博(详见《湘潭大学关于接收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的通知》)。
(二)专项计划(专项计划指标含在学院总指标之内)
1.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若教育部2024年不再下达该计划,则所有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转为普通计划,按普通计划要求录取)报考专业仅限马克思主义学院的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
招生方式仅限普通招考。
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须选择“5-高校辅导员专项”,“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在“备用信息1”一栏(根据个人实际工作情况)填写“专职辅导员”或“党务/思政工作骨干”。该计划录取形式为全日制,根据教育部文件,可在职攻读。
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在选择报考导师时,该专业所有具备招生资格的导师均可报考,不受是否招收“定向就业”的限制,具体名单见招生专业目录。
2.国家关键领域战略人才储备专项招生计划(若教育部2024年不再下达该计划,则所有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转为普通计划,按普通计划要求录取)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的“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的“070100数学”专业为“国家关键领域战略人才储备专项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凡报考该专业的考生视为同意报考该计划。
3.司法反腐基地专项计划
报考专业仅限法学院030100法学专业05“诉讼法学”研究方向。报考该专项计划前须征求法学院意见并获得书面同意报考函,同时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须选择“0-无”,须在“备用信息1”一栏填写“司法反腐基地专项计划”。未获法学院同意者和未按要求填报者将视为非该专项计划。
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在选择报考导师时,该专业05“诉讼法学”研究方向所有具备招生资格的导师均可报考,不受是否招收“定向就业”的限制,具体名单见招生专业目录。
4.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若教育部2024年不再下达该计划,则所有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转为普通计划,按普通计划要求录取)报考该专项计划前须征得招生导师同意,在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须选择“0-无”,须在“备用信息1”一栏填写“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具体招生导师见招生目录。
根据《湘潭大学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湘大研发〔2023〕3号),该专项计划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可以不调取个人人事档案入校。
5.湖南国家应用数学中心专项计划
报考该专项计划前须征求湖南国家应用数学中心(联系电话0731-58298642)意见并获得书面同意报考函,同时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须选择“0-无”,须在“备用信息1”一栏填写“湖南国家应用数学中心专项计划”。未获湖南国家应用数学中心同意者和未按要求填报者将视为非该专项计划。具体招生导师见招生目录。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普通招考报考条件
1.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通过全国统招统考录取的硕士生,且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留学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
除符合报考条件(一)的要求外,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专业领域工作满6年或以上,并具备已取得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副高以上职称,且在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领域重要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2篇学术论文,其中自然科学类有1篇被SCI或EI收录,社科类有1篇被CSSCI收录。
2.有2名具有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1.申请者须为我校全日制学术型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硕士课程(不含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学分修满及成绩合格(必修课程无考试不合格记录)。
2.硕士入学前系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学士学位。
3.外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请在“备用信息2”一栏注明):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425分;
(2)雅思IELTS≥5.5;
(3)托福TOEFL≥75;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60分。
4.在读硕士期间各方面优秀,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技能。
5.有2名具有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6.身心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7.在读硕士研究生尚未被解除处分、或必修课程有考试不合格记录、或未按规定缴清各类费用的,不得参加选拔。
8.其他选拔条件、程序和方法按《湘潭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1号)执行。
(四)“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
1.报考文科类专业的申请者原则上应为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国外文凭者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且获得硕士学位的年限在1年以内。报考理工科专业(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7或08)的申请者要求为国家统招全日制硕士(含应届)毕业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外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请在“备用信息2”一栏注明):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425分;
(2)雅思IELTS≥5.5;
(3)托福TOEFL≥75;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60分。
(5)入学前参加境外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成果创新要求:
申请者应有公开的创新成果,成果创新要求以及评价方式请咨询报考学院。
成果创新要求经报考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符合条件,方可报名。
4.有2名具有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其他选拔条件、程序和方法按《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0号)执行。
(五)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除符合本招生说明相关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专职辅导员的界定以《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为准》。
2.截至报名之日应专职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
(六)注意事项
1.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办理。
2.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3.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4.招生目录中规定可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的导师,每年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人数不得超过1人,录取考生可以不调取个人人事档案入校。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所报考导师须具备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资格(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和司法反腐基地专项计划除外),否则考生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5.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填写完整的本科、硕士研究生等学历及相应学位信息,否则可能将直接影响考生的博士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以及今后的个人档案审查。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所有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形式。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9日—11月30日,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024年1月10日—2024年2月15日,普通招考网上报名。(因指标有限,若前期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已录满,将不开放所对应专业的普通招考网上报名,届时请留意研究生院主页具体通知。)
2.报名要求: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选择“考生登录”——注册学信网账号——选择“博士招生”——选择“网上报名”——选择“湘潭大学”。
根据网上报名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上传一寸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检查无误后提交,并打印《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经考生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名确认。
硕博连读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成功后,须登录我校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msadm.xtu.edu.cn/logon)—选择“培养管理”—选择“硕博连读”,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待审核通过后,将《硕博连读申请表》导出打印并盖章。
(三)网上缴纳报名费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及普通招考考生均需缴纳报名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者视为自行放弃报名。缴费前请考生对照招生简章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并认真检查报名信息是否填写准确,报名费一旦缴纳,概不能退。
1.缴费时间:报名时间内。
2.报名费:350元。
3.缴费方式:学信网网上缴费。
4.报名照片:请提交本人免冠素颜一寸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不要修图,以免学籍注册校验不通过,该照片将用于学籍注册及未来学习生活)。
(四)资格审查(须线下递交纸质材料)
考生网报成功后,考生请根据个人情况提供相关材料并按以下顺序整理(不装订),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快递至各报考学院(具体地址见附件6,限EMS或顺丰邮寄,邮寄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或资格审查未通过(所交材料不全)的考生按放弃处理,已缴报名费,概不退还。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
普通招考考生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
请考生根据个人情况按要求和顺序整理材料(不装订),具体材料如下: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原件(该材料进考生个人档案,终身存档,请勿弄虚作假)。
应届生及硕博连读考生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填写“应届生/硕博连读考生”并本人签名;非应届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填写“无工作单位”并本人签名;非应届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由其单位人事部门签署以下内容并签字盖章:同意其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同意将其全部档案调入湘潭大学。(请注意:一个字都不能变。)
符合规定,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栏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以下内容并签字盖章:同意其报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往届生须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生及硕博连读考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需由考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认证并获取。
3.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4.本科(未获本科毕业证时为专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未获学士学位证请提供说明)复印件、国外获得学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获学士学位证请提供说明)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5.硕士研究生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或成绩专用章有效)。
6.身份证复印件。
7.两份专家推荐书原件(报考导师一栏必须填写,且其中一名推荐人必须为报考导师,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附件2)。
8.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考生须提交《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原件(附件3)。
9.司法反腐基地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法学院书面同意报考函。
10.湖南国家应用数学中心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湖南国家应用数学中心书面同意报考函。
11.硕博连读的考生须提交《硕博连读申请表》原件。
12.“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须提交《“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原件(附件4)。
13.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本科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或成绩专用章有效)、职称证书复印件、报考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重要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索认证单位提供的论文收录检索报告。
1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5.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公开创新成果的材料。
16.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供承诺书(附件5)。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核合格者方能按规定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请普通招考考生于2024年3月11日后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内容及考试(考核)时间
(一)普通招考考试内容及方式
1.英语,笔试;
2.专业基础课(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笔试;
3.专业课(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笔试;
4.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初试中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在复试中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见招生目录。
(二)普通招考初试时间:2024年3月16-17日。
(三)普通招考复试:复试时间、地点等见各招生学院的有关通知。
(四)“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选拔方法和程序按《湘潭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1号)执行,具体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
(五)“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选拔方法和程序按《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0号)执行,具体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
六、录取
复试不指定考试科目(考生可参考报考学院上年度复试方案)。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专项计划单独排名),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综合评价,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录取规则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即为录取后的录取类别,原则上不得更改。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将全部档案转入我校。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录取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和与我校签订的《湘潭大学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两者缺一不可),并在我校规定时间内一起寄达录取学院。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须保持一致。
七、学费、住宿、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标准
(一)2024年学费标准:1万元/年/人(以物价局最新核定标准为准)。
(二)博士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内实行住宿申请制。
(三)学业奖学金、助学金标准:根据《湘潭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湘潭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湘大研发〔2023〕10号)执行。
备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本科直博和不授予中间学位的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根据《湘潭大学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湘大研发〔2023〕3号)执行。
八、学制
博士研究生学制以我校相关管理文件为准。
九、其它
(一)请考生在报名前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xtu.edu.cn/)查询招生简章,查阅详细说明、报名流程及报考条件等相关事宜,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录取,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在博士生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生需填写正确的移动电话和电子信箱并保持畅通,及时接听或查收、回复所报考学院、我校研招办的电话、邮件通知等,以免贻误考试和录取等。
(四)考生如被我校及其它高校同时录取,必须于2024年5月20日前将录取情况告知我校,否则我校在上报录取数据至教育部时发现重复录取情况的,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硕士学历证书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未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未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未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30
联系部门: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731-58292051传真:0731-58292695邮箱:yzb@x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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