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2023年拟录取博士信息说明,博士录取通知书将按照报名所填地址寄出,预计时间为7月15日。所有拟录取考生,请自行到二甲及以上医院或专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各位考生:
为做好我校2023年博士录取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录取信息查询
请查看拟录取公示名单。
https://portal.smu.edu.cn/yzw/info/1002/9051.htm
1、目前所有考生录取状态均为拟录取,待通过国家录取检查批准为正式录取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博士录取通知书将按照报名所填地址寄出,预计时间为7月15日。
二、组织关系及迁移户口
1、共青团组织关系转接:请查看附件。
2、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请查看附件。
3、户口迁移: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现家庭户口为广州市内的不予迁移(其中属于广州市内集体户的可以迁),其他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户口,户口转入手续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逾期不再办理。由于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请勿提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因特殊情况而使户口迁移证过期,需另行处理;
档案邮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刘远贵老师(收),电话020-61648377,邮编510515。
三、其他事项:
1、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请自行到二甲及以上医院或专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项目:胸片、血常规;7月15日前将体检结果扫描件发到邮箱smuzsk@163.com,纸质版开学报到上交。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政审表)
所有拟录取考生,请下载附件,按要求手写盖章,7月15日前将政审表扫描件发到smuzsk@163.com邮箱,纸质版开学报到上交。
3、调档(仅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
请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考生,自行下载附件电子版调档函彩印交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办理(默认用电子版,如果需要纸质版,请在系统备注,随通知书一起邮寄);接收档案时间:7月-9月,请勿提早转档案,否则遗失自负。
档案邮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刘老师(收),电话020-61648377,邮编510515。
4、定向培养协议书(仅录取类别为全日制定向博士,由邮件发送)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实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要求全脱产学习。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不享受奖助学金,毕业回原单位就业。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责任自负。
非定向培养的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档案、人事、组织关系转到学校,不能按期转入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和有关单位就业指导。
如需查看附件,请见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