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及有关事项,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于2023年7月12日前以电子邮件(yanzhaoban@dufe.edu.cn)方式向研究生院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
根据《东北财经大学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于2023年7月12日前以电子邮件(yanzhaoban@dufe.edu.cn)方式向研究生院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
二、为确保博士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所有拟录取考生(含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可于2023年7月4-12日期间登录东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121.36.47.204:1056/,用户名和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和手机号),完成“档案所在单位”和“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信息的维护确认。
上述信息均为考生网报时自行填报的内容,考生需于规定时间登录“招生管理系统”进行修改确认,逾期不再受理修改申请,将以网报信息为准。
三、调档函远程打印功能预计将于7月中旬左右开通(具体以通知为准),届时考生可登录“招生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调档函。
四、我校录取通知书及有关材料将统一按照“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进行邮寄,不接受到校自取申请。
考虑应届生已毕业离校,建议应届生尽量选择家庭住址作为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五、2023年博士招生有关事宜将陆续公布,考生可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如有疑问可通过电子邮件(yanzhaoban@dufe.edu.cn)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
如需查看录取名单,请见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https://graduate.dufe.edu.cn/content_756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