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拟录取名单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署具真实姓名反映。
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经招生学院组织复试,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该专项计划主管部门同意,现将我校2023年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一、公示期间,如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署具真实姓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5日-2023年7月6日
联系电话:020-87113401;adyzb@scut.edu.cn
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教育部联合检查,录取结果方为有效。未通过联合检查、学籍学历未通过校验且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现实表现审查未通过、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未按时寄送定向协议书、报考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考生,我校将视情况缓发录取通知书或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