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拟录取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签订定向协议的通知,定向协议书寄至或送达我校拟录取学院前,需由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和加盖所在工作单位(甲方)的公章(公章应为单位公章或者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由考生本人(丙方)签名。
各位拟录取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其人事档案保存在原工作单位,同时需签订定向协议(一式三份,电子稿见附件)。请务必于6月16日之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协议书寄至或送达我校拟录取学院。定向协议书寄至或送达我校拟录取学院前,需由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和加盖所在工作单位(甲方)的公章(公章应为单位公章或者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由考生本人(丙方)签名。请务必使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邮寄,不接受其他快递公司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