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6月9日—6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根据《汕头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工作要求,经严格审核,现将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6月9日—6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反映(联系方式如下),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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