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2023博士普通招考调剂拟录取名单公示
2023.06.12 22:42

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大连医科大学将按照相关要求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

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详见附件),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结束后,我校将按照相关要求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拟录取考生须按照复试所在学院要求,将体检结果(“体检表”扫描件)于本名单公示后7日内提交至学院。《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等材料原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备入学全面复查用。

报考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须于拟录取结束后一周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完定向就业手续,将《大连医科大学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合同书》(须本人和定向单位签字盖章,一式两份)寄至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只接受顺丰快件)。

请拟录取考生实名加入“大医2023年博士群”(QQ群号:722467792)。

联系人:赵老师、姜老师 电话:0411-86110153

通讯地址: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116044。


MORE+

    资料下载
    MORE+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