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至5月19日,采用现场形式进行,具体程序、时间安排见招生学院网站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的规定,结合学校情况,制定202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学院必须对考生资格认真进行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行复试,资格审查的安排见各学院网站。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
(3)硕士学位证书(还未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硕博连读考生查验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线验证具体申请步骤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4)硕博连读考生需提供课程成绩单,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若有一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则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
(5)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政审表(贴照片)。
(6)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考生需向学院提交第(5)、(6)项材料的原件,其他材料的复印件已于报名时提交,不用再次提交。
二、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2023年我校博士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按照学校公布的分数要求执行;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分数要求各科成绩不低于45分。
三、复试的时间及形式
复试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至5月19日,采用现场形式进行,具体程序、时间安排见招生学院网站通知。
四、复试的基本内容
(1)素质及能力测试,满分100分。由考生当场作答,复试小组现场评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各学院还应在此环节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学院还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笔试,笔试作为素质及能力测试的一项内容,比重由各学院自定。笔试形式和要求与初试相同,学院必须保留有关笔试的详细资料。
(2)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50分。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须由精通英语的教师担任,各学院在进行测试前,必须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测试要求和明确的评分标准,口语测试须当场给出分数,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的主考教师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的评分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
(3)考生申请材料评价,满分50分。各学院制定评价标准,组织专门人员或指定复试小组对考生提供的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摘要(提前攻博考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信、自我评价等材料进行认真评价。
五、录取
(1)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内容各项测试,否则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总成绩未达到120分的不予录取,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
(3)对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学校该计划人数的10%。
(4)根据《华北电力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2022年修订》(华电校研〔2022〕3号)文件要求,招收普通定向就业(在职)学术博士生计划原则上控制在本学院招收学术博士生总计划(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数)的10%以内,有条件的学院可以停止招收普通定向就业(在职)学术博士,每位博士生导师招收的在读普通定向就业(在职)学术博士生不得超过1人。新聘任博士生导师首次招生不能招收普通定向就业(在职)博士生。
六、其他
(1)按照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对招生相关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各学院网站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等信息;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复试期间,考生报考信息不可修改。如确系考生填报的自然情况(如性别、民族、证件号码、出生日期等)有误,本人提出登记的,须填写“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经学院查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留取复印件,报研招办审核后方可登记。但其它非自然信息,一律不予登记。
(3)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应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4)考生体检工作在录取后组织,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61773961;
学校监察处监督电话:010-61772561;
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