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2023.04.27 15:50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录取期间,若对复试结果存有异议,可以以实名方式向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博士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提升学校研究生培养水平的重要途经,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3〕5号)有关规定,以提高质量为核心,进一步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现将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博士研究生初试、复试和录取有关重大问题。

(二)学校研究生院负责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督导工作。

各学院成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综合考核(复试)专家的遴选和培训工作,组织落实分专业的复试录取小组、复试地点及具体流程安排,复试的工作办法等。

各学科专业根据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录取小组,每组不少于5人,负责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与实施,制定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原则,综合考核的要求、成绩权重分配、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以及监督和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等。

二、外国语笔试(初试)分数要求(普通招考)

2023年4月17日,考生可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管理系统自行查询外国语笔试(初试)成绩,成绩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综合考核(复试),外国语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外国语基本分数线:

1.马克思主义学院:50分

2.其他学院分数线:40分

外国语笔试(初试)为资格考核,成绩合格者即可进入综合考核(复试),进入综合考核(复试)的考生请关注报考学院网站博士复试相关工作通知。

三、博士综合考核(复试)实施方案

我校2023年博士综合考核(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具体安排见各学院网站博士复试工作方案)。

(一)综合考核(复试)时间安排:

1.综合考核(复试)时间拟定于4月22日至28日,校外考生可凭准考证、身份证入校,各学院确定本院复试时间安排、复试工作办法。

(二)资格审查:

1.查验考生身份证、准考证;

2.查验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公章的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3.查验往届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查验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学习注册年限;

4.查验提前毕业考生的学生证、学习注册年限及由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提前毕业证明;

5.查验持国外学位证明、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6.查验报考学科的专家(教授)推荐书 2 份(模板从博士报名系统下载);

7.在职考生报考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中下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

考生将以上材料按照报考学院指定方式提交、完成资格审查,具体方式详见学院网站通知。入学时,学校将对考生信息进行复查,对伪造或者提供不实信息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思想政治考核:通过复试小组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或采取“函调”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方式依据学院要求执行。

(四)综合考核(复试):

1.学院自主确定两门专业课考核方式,可以采用笔试或面试办法进行,同一学科、专业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要统一。

2.专业面试,根据本学院各专业复试考生人数组成相应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参与复试评定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博导不少于5人;专业面试内容一般应按一级学科准备,要对考生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切实考核考生的知识水平。

3.两门专业课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及复试总成绩均为百分制。

(五)综合考核(复试)成绩:

综合考核(复试)成绩为专业课成绩及面试成绩加权得分,专业课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40%-60%的范围内,具体比例由学院自行确定。依据招生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者,依次考虑下列因素决定排序:专业课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等。综合考核(复试)任何一项成绩不达到该项总分的60%者不予录取。

(六)外国语笔试(初试)为资格考核,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七)提交存档材料,所有录取考生(包括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生)均需提交如下存档材料至相应学院。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本人签字);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信息校对表;

3.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公章的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4.专家(教授)推荐书(原件)2份;

5.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获得国外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拟录取的应届毕业的硕士生须在6月10日前将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证明材料(学位证毕业证或答辩决议或分学位委员会通过证明)扫描发送至研招办邮箱: yzb@cumtb.edu.cn,邮件主题:考生姓名+考生编号+2023博应届生答辩决议。

四、综合考核(复试)结果及录取要求

(一)复试小组要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填写《研究生复试成绩登记表》,写明复试结果和意见,并签字。《研究生复试成绩登记表》由学院交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二)复试完成后各学院要立即对复试结果进行汇总,形成汇总表及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及拟录取名单要明确记载考生复试各环节得分情况。

(三)如考生对复试结果确有争议,应当及时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逐级复议。

(四)院士博导博士招生指标不得超过4名,二级教授博导博士招生指标不得超过3名,其他博导博士招生指标不得超过2名。每位全职博导最多招收1名定向博士生,兼职博导最多只可招收1名非定向博士。

超出上述限制者由相关学院协调,调整到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导师名下,不愿意调整或不能调整导师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信息公开

(一)招生名额:各学院需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各学科专业(群)招生名额。

(二)综合考核(复试)名单:

报考“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复试名单由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在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管理系统自行查看外语笔试(初试)成绩,成绩合格者可参加综合考核(复试)。

(三)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各学院要尽量细化本学院各学科门类的复试要求、复试方式、复试流程操作规范等各环节的具体规定。

(四)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结果,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两门专业课成绩、专业面试成绩、总成绩、录取专业、导师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录取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五)各学院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电话及邮箱等。

六、申诉渠道

复试录取期间,若对复试结果存有异议,可以以实名方式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331208,传真010-62346931,学校纪委办公室电话为010-62331416,举报邮箱jjsc@cumtb.edu.cn。


MORE+

    资料下载
    MORE+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