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与青海民族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初审名单公示
2023.04.27 15:35

天津大学与青海民族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初审名单公示,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首先向报考学院反映;未得到明确回复的可再次向学校实名反映(邮箱tjub27401195@126.com优先或受理电话022-27401195),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联合培养招生简章要求,经两校院级专项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基于考生报考资格、专业素质、学术水平、综合素质能力及培养潜质等方面综合评价,拟确定专项博士初审具备参加多元考核环节资格的考生名单如下【分报考学院公布】

报考学院咨询电话
管理学院022-27890786
理学院022-27404118

请初审合格的专项博士考生阅读以下内容:

1.材料初审名单公示期为4月18日-2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首先向报考学院反映;未得到明确回复的可再次向学校实名反映(邮箱tjub27401195@126.com优先或受理电话022-27401195),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考生报名系统状态应为“具备资格”,并缴纳博士报名考试费、复试费。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前请再次确认。因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核的,已支付的报考费用不予退还。

3. 所有专项考生以本次公示信息为准,后续考核安排以及考核办法请及时查阅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公告。

MORE+

    资料下载
    MORE+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