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管理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2023.04.07 15:47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复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内容包括基础科目、综合科目、专业英语三部分,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测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兰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现将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复试对象

符合报考资格并且通过申请审核材料评审获得复试资格的普通招考考生和专项计划考生,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二、复试方式及内容

本次复试将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复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内容包括基础科目、综合科目、专业英语三部分,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测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笔试

1.基础科目:公共管理学科基础科目为公共管理学;工商管理学科基础科目为管理学。

2.综合科目:公共管理学科综合科目考查内容包括: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学科方向专业课;工商管理学科综合科目考查内容包括:经济学、应用统计学、学科方向专业课。

3.专业英语:考查与公共管理或工商管理学科相关的专业英语阅读、翻译与学术论文写作能力,形式为英译汉、汉译英、写作三种方式。

以上三项科目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二)面试

1.考生采用PPT形式进行自我陈述(8-10分钟),内容包括:(1)自我介绍;(2)科研经历和科研成果(重点介绍研究问题、研究方法、主要结论和创新点,以及考生本人在项目或论文中的主要工作等);(3)博士期间的研究工作设想(结合提交的科研计划书,重点介绍研究问题、研究方法、预期结论和创新点等)。

2.考生陈述完毕,面试考核小组专家提问,考生应答(15-20分钟)。内容包括:(1)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2)英语听力口语测试;(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总面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三、复试安排

(一)报到

报到时间: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上午9:00-12:10

报到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齐云楼204室

注意:考生凭复试名单及本人身份证核验后进入校园。

(二)材料提交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请于现场确认时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复印);

2.已获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持境外获得学位的学位证书报考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5.本科、研究生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查表原件及复印件;

7.有在职单位的报考考生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并在职4年脱产学习的证明原件;

8.申请考核材料中相对应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项成功证明及本人为该课题组成员证明);

9.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10.本人亲笔签名的《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附件2)。

(三)复试考试安排

1.笔试科目

时间:2023年4月12日(星期三)

基础科目:上午9:00-10:30

综合科目:上午10:40-12:10

专业英语:下午14:30-16:00

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东区杏林楼管理学院专用教室

注意: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须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场进行证件核验,考生凭身份证签到入场,对号入座。考试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得入场。

2.面试内容

时间:2023年4月13日(星期四)

内容一:综合能力测试

内容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内容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东区杏林楼管理学院专用教室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面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意: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场进行证件核验,考生凭身份证签到入场候考。考试开始十五分钟后不得入场。

(四)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名单确定

1.录取原则:符合拟录取要求的考生,根据复试总成绩排名分学科依次进行拟录取。

2.成绩计算(含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复试总成绩=复试笔试成绩×30%+复试面试成绩×70%,其中,复试笔试成绩=基础科目笔试成绩×30%+综合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英语笔试成绩×40%,复试面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8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20%。复试总成绩、复试笔试各科目成绩和复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3.录取要求:复试总成绩不及格(<60分)或复试笔试任一科目成绩不及格(<60分)或复试面试成绩不及格(<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总成绩符合学院博士招生拟录取分数但未被原报考导师录取的考生,如接受调剂可在征得招生导师、学科点同意后进行调剂。

5.特别说明:(1)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名,录取要求以学校公布的条件为准。(2)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拟录取前须签订相关协议书。

(五)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公布

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将在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官方网站及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齐云楼12楼管理学院公告栏公示。

(六)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七)特别说明:学院将在录取考生入学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正式入学资格。如有违纪行为,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纪律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复试者请最晚于4月9日18:00前将个人简历(一页为宜)发送至glxyyz@lzu.edu.cn邮箱,并以“博士复试-报考学科(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姓名”进行命名。

(二)面试当天请考生自行携带完整的纸质版简历(七份)及必要的支撑材料,A4纸打印或复印并用抽杆夹装订整齐。

(三)未按要求参加复试者及未参加复试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六、信息公开

(一)管理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1-8912466

电子邮箱:glxyyz@lzu.edu.cn

联系人:罗老师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齐云楼1208室

(二)管理学院申诉电话和邮箱

申诉电话:0931-8912251

电子邮箱:liyanxia@lzu.edu.cn

(三)兰州大学申诉电话和邮箱

申诉电话:0931-8912168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B304室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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