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其中包括:选拔原则和培养目标、组织形式和职责、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和要求、考核程序等相关内容。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3〕41号)、《关于做好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3〕35号)等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原则和培养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以人为本,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规范考核。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穆春来 谭英双 成
员:黄小军 李东 何建华 秦越石 秘
书:罗宥余 职
责: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由不少于5人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或本学科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教师组成,负责对申请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考核评价。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由不少于7人(含招生导师)本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博导不少于1/2)组成,负责对申请考生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创新精神与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其中招生导师还应对申请考生个人学术特长与研究志趣等方面进行个性化多元评价。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具有博导资格的教师组成,负责对申请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三、招生计划 截至目前,学校下达给我院的2023年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生招生计划9名(不含专项计划),已招收直博生1名。 四、申请条件和要求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申请条件和要求详见《重庆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http://yz.cqu.edu.cn/news/2023-02/1918.html)。 硕博连读考生申请基本条件和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以研究生MIS系统为准)排名为所学专业前50%;②硕士在读期间已获得创新性成果(包括发表学术论文、参与科研创新项目、参加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其中发表论文原则上考生排名第一或导师排名第一、考生排名第二。);③获得所报考学科的三名博士生导师联名推荐信。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按要求提交准确、完整的报名信息,并缴纳报考费200元/人。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均按要求完成后,视为网上报名完成。 报名完成的考生请加QQ群:876945312以便及时与学院沟通联系。 五、考核程序 1、申请资格审查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按招生简章要求登录重庆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上传系统(http://syk.cqu.edu.cn)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申请材料请于3月30日前邮寄或现场提交至重庆大学虎溪校区数学与统计学院LD407罗老师处,联系电话:15705914557。 我院将于3月30日前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对考生的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及“报考条件”的符合性进行核查,并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申请资格审查结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准考。 2、申请材料审核 学院将于4月3日前组织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专家组将基于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申请材料,对考生的学术性申请条件和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评价,并给出相应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通过)。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及成绩将于4月3日前在我院官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考生提交的审核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视情况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相关考生本人承担。 3、综合考核 (1)考核形式与内容 综合考核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包括学术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考核。学术水平考核和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考核合并一同进行。 学术水平考核主要包括:外语口语听力、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知识和素养、综合应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学术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考生对本学科前沿领域与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分为英语(1101)、专业基础(2999)、专业综合(3999)和综合面试四个科目进行。 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考核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专业伦理等。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专家组将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若有必要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一步考核。 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考核面试中不得拍照、录音、录像、直播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扩散(包含告知其他个人)任何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违者一经发现将按考试违纪违规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2)考核时间 综合考核面试时间:4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分数学组和统计学组分别逐一进行考核面试,考核面试地点、次序(当天随机决定)当天报到时另行通知。 所有参加综合考核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少提前30分钟到重庆大学虎溪校区数学与统计学院LD402报到,进行人证识别和人脸识别,查看考核地点、次序和流程。无故不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综合考核面试资格。 (3)考核流程 ①考生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和材料依序提前10分钟进入候考区候考。 ②考核面试工作小组邀请考生进入考场,核验考生相关材料和证件是否真实齐备后,发出考核开始指令。 ③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英语(1101)、专业基础(2999)、专业综合(3999)和综合面试四个科目的学术水平考核。每位考生学术水平考核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考生在学术水平考核中须做一个10-15分钟左右的学术报告。 ④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考核面试; ⑤考核面试结束指令发出,考生考核面试终止,退出考场。 (4)体检安排 所有考生须于4月6日上午携带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空腹到重庆大学虎溪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 申请材料审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通过。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面试成绩按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计,分为英语(1101)、专业基础(2999)、专业综合(3999)和综合面试四个科目,各个科目及综合考核成绩、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均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考核成绩=英语成绩*20%+专业基础成绩*20%+专业综合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30%。其中,导师给出的各个科目成绩占比40%。 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10%+综合考核成绩*90%。 (2)拟录取 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每位招生导师在学院分配的招生计划限额内,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综合考核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录取规则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综合考核(含各单科)成绩未达到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通过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提供不实材料、弄虚作假以及违规、违纪处理者,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不予录取(含调剂录取)。 招生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不得录取或新增录取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因合格生源限制无法完成招生计划,可在本学院本招生学科合格生源中调剂招生录取,或自主将招生计划(科研经费博士除外)指标转让本招生学科有合格生源的其他招生导师。 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且身体健康状态符合体检要求的申请考生(合格生源),因所报考的招生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未被录取,可申请报考学科其他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导师调剂录取。申请调剂的考生须通过调剂系统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确认具备调剂资格后,方可参加调剂录取。调剂招生录取具体程序和要求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将提交至研究生院审定,并由研究生院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统一公示,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七、信息公开公示 考核面试工作结束后,我院将在复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官方网站按学校要求公示所有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以及综合考核成绩。公示时,数学、统计学考生成绩分别排序;“硕博连读”考生与“普通招考”类考生考核面试方式相同,考核成绩一起排序。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公示期3个工作日内,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咨询、成绩复查、申诉和举报(咨询、成绩复查联系电话:023-65678628,纪委监督联系电话:023-65678196),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成绩复查、申诉或举报的考生须将成绩复查申请、申诉或举报材料提交至我院LD407室或发送邮件到邮箱:styjs@cqu.edu.cn。 八、其他事项 1.如遇特殊情况,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考核面试。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人事档案(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除外)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3.新生报到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学术水平、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报考弄虚作假或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4.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工作的通知》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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