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22级博士新生拟录取确认及后续事宜通知
2022.07.05 11:40

  华南师范大学2022级博士新生拟录取确认及后续事宜通知

  各位考生:

  我校 2022 级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公示完毕。所有拟录取考生自 2022年 7 月 5 日 10:00(北京时间)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博士报名查询系统(http://yzsys.scnu.edu.cn/),查询拟录取情况。现就录取相关问题告知如下:

  一、我校系统公布的是拟录取情况,最后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二、调档函/定向就业协议书事宜

  1、调档函事宜

  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须把个人档案转入我校。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请于 2022年7月15日 17:00(北京时间)前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后,在“拟录取情况查询”下核对“调档函”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后点击“打印调档函”(直博生、硕博连读和我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无需打印“调档函”)。

  温馨提醒:我校今年继续采用电子调档函形式,档案只接受机要或者 EMS寄送方式。档案交寄地址可以按以下信息填报:

  录取到石牌校区和南海校区的考生,档案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 55 号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309 管理办公室(邮编 510631),董老师,联系电话:020-85211117。

  录取到大学城校区的考生,档案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 378 号华南师范大学行政楼 A310 管理办公室(邮编 510006),董老师,联系电话:020-39310082。

  录取到汕尾校区的考生,档案邮寄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江大道西 55号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南三栋 206 学生工作办公室就业服务中心(邮编516600),陈老师,联系电话:0660-3808030。

  2、定向就业协议书事宜

  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生须在被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协议书》和《华南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后,在“拟录取情况查询”中直接“打印协议书”,丙方和丁方处签字盖章后,将《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协议书》(一式肆份)和《华南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诚信承诺书》(一份)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前寄至我校招生考试处(邮寄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 55 号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行政楼 213 室招生考试处张老师(收);邮编:510631;联系电话:020-85213863”)。招生考试处审核后方才发放博士录取通知书(特别提醒:①《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协议书》中的“定向就业单位”名称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填写“定向委培单位”名称必须完全一致;若考生定向就业单位变更,须提供工作单位调动等相关证明;②《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协议书》文本内容不得有任何修改)。

  三、录取通知书事宜

  我校博士录取通知书预计在 7 月下旬用 EMS 邮寄。拟录取的博士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后,在“拟录取情况查询—修改通讯地址”,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获取方式”。

  特别提醒:请博士生谨慎填写邮寄地址,建议填报家庭住址。录取通知书只能选择“邮寄”,请严格按照“**省**市**区***(路名、门牌号)”的信息填写,并确保手机号码畅通,修改通讯地址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20 日 17:00(北京时间)。

  四、户口迁移地址事宜

  1、博士研究生被录取为非定向生的,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录取为定向生的,不办理户口迁移。

  2、选择将户口迁入我校的学生,原户籍在省外的必须提交“户口迁移证”,原户籍在省内的可选择提交“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原件。

  3、务必保证“户口迁移证”各项信息准确无误,且必须打印,不得手写,印章齐全。

  4、户口迁移手续仅在新生入学时办理,入学时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户口迁移。

  5、集体户学生户口在校就读期间不予迁移。

  录取到石牌校区和南海校区学院的考生户口迁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中山大道西 55 号华南师范大学。

  如有疑问,请咨询:020-85211139,刘老师。

  录取到大学城校区学院的考生户口迁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

  环西路 378 号华南师范大学。

  如有疑问,请咨询:020-39312001,宋老师。

  录取到汕尾校区学院的考生户口迁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马宫镇香江大

  道西 55 号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

  如有疑问,请咨询:0660-3808090,余老师。

  五、关于党组织关系转入说明

  1、目前党组织关系转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所有省内单位和支持党务系统线上转接的省外单位,通过党务系统线上转接;二是尚不支持党务系统线上转接的省外单位,通过开具纸质版介绍信线下转接。

  2、通过党务系统转接的,在审查党员档案合格后,通过党务系统线上转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转入华南师范大学某二级党委(如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党委),则在党务系统中直接选择“华南师范大学党委”下拉框的二级党委(注意:不用转入“华南师范大学党委”,若无二级党委选项则说明为二级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二是转入华南师范大学某二级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如国际文化学院党总支),则需先转入“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因为二级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没有接收权),再由华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操作转至具体去向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同时请在转接时备注栏说明转至具体哪个二级党总支的哪个支部/直属党支部,否则无法转接到相应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3、通过纸质版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的,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具体去向写“华南师范大学 XX 学院”,在审查党员档案合格后,以学院为单位收集纸质版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学院指派专人到华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转接手续。组织关系转入后,由学院统一在党务系统录入党员信息。学生本人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寄回原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

  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学院。

  六、关于团组织关系转入说明

  根据团省委通知规定:升学毕业生团员的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可以在转入新学校(学习单位)后 30 个自然日内,将组织关系转接到新学校(学习单位)的团组织。我校集中在 9 月份开展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9 月份新生入学后,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内统一建立新生团支部,再由各学院团委通知新生团员进行转接。省内已报到的,线上转入所在新生团支部;省内未报到的/省外的,在线上向所在新生团支部报到。

  如有疑问,请咨询:020-85211036,吴老师。

  原标题:2022级博士研究生新生拟录取确认及后续事宜通知

  原链接:https://yz.scnu.edu.cn/a/20220704/5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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