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1.12.14 14:19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拟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205名,其中教育、土木水利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85名。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全部考生均通过“申请审核制”或硕博连读方式进行选拨,择优录取。学术型博士研究生不招收定向就业;教育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只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土木水利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和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录取人数占50%左右。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申请审核制”考生报考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岁(注:19779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定向的考生年龄不限。

6、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所报考导师不得为推荐人。

7、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申请人应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1)硕士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海外知名高校;(2)公开发表1篇与申请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持有录用通知也可),或获得授权专利等学术成果。

8、报考教育博士的教育领导与管理、学生发展与教育领域的考生须有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的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在职人员。报考汉语国际教育领域的考生须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且有3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包括在校期间赴海外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经历)。

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不招收高校专任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和民营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等)。需第一年脱产在校学习。

学生发展与教育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教师与工作人员。需第一年脱产在校学习。

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或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具有海外汉语国际教育教学经历者优先,其中国家公派教师和汉语教师志愿者赴海外中小学从事汉语教学的经历需由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出具证明。需脱产在校学习和实习实践时间累积不少于2.5,其中,实习实践活动可为以下两者之一:到孔子学院(课堂)、相关国际岗位或模拟国际岗位进行为期一年及以上教学或管理学习实践;或赴境外高水平汉语国际教育领域进行为期一年及以上高研高访实践。

9、土木水利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具体教学时间安排请咨询招生学院。

相关学院可在不低于上述条件基础上制定各自的实施细则。

(二)硕博连读考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条中的124款要求。

2、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广州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且人事档案须在广州大学。

3、硕士入学满一年(在读二年级),且硕士学位课程基本完成,所有课程不得有重考或补考,必修课成绩优良。

4、硕士在读期间未受任何处分、未拖欠应向学校交纳的各类费用。

5、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含)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含)以上;或托福考试95分(含)以上。

6、具备继续培养、深造的素质和潜力,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有相关学术论文发表或发明专利者优先考虑。

    四、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全脱产学习,毕业时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的教育、土木水利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纠纷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由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1210日至2022228,所有考生必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我校博士网上报名系统(yz.chsi.com.cn/bsbm)进行登记(特别提醒:所有信息必须和证件上的一致),并下载《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硕博连读考生除网上报名外,还需向报考学院提出硕博连读的申请,填写《广州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申请材料。

(二)提交申请材料

1、提交(或邮寄)申请材料地址(见附件)。

申请材料接收时间为2022225日至2022310日,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仅接受EMS邮寄,如用其他快递导致材料丢失,由考生自行负责。

2、考生将申请材料提交到报考学院,由报考学院进行审核并公示。

3、考生须提交报考材料如下: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在系统中下载打印并在考生承诺处签字确认,必须填写:a、应届考生:学生管理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b、往届已就业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c、往届未就业考生:档案管理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所报考导师不得为推荐人;

3)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生提供原件,往届生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4)学籍学历学位证明:

往届考生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必须在报到前补交)本科和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告在线验证有效期必须设置为6个月)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本科(未获得学位的不需提交)和硕士的“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届考生本科: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未获得学位的不需提交);硕士:“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学籍学历查询或验证网址为: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学位查询或认证网址为: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5)县级(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

6)硕博连读考生需提交《广州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7)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8)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设想(不少于3000字,由学院做具体要求)。

9)符合要求的第三方英语成绩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10)报考教育博士还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行政职务证明文件或在职证明、职称证明文件、荣誉证书复印件等,所有证明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

    六、英语要求

我校不再组织统一英语入学考试,请考生参加以下类别的第三方英语考试:托福、雅思、GRE、英语四级、英语六级、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5)

(一)分数要求

托福≥72分、雅思≥5.5分、GRE280分、英语四级≥425分、英语六级≥425分、国家英语专业考试≥60分、WSK(PETS5)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标准。

(二)有效期

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考生的第三方英语考试成绩八年内有效(即20131210日之后取得);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考生不设英语考试成绩有效期。

    七、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

学校对考生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考核阶段。

(二)初选

招生学院组成初选审核学科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英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等三个方面用打分的方式进行初选,实行每位导师独立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再以专业为单位,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按差额复试的原则,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选阶段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3:1。初选结果在招生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复选

1、笔试:由招生学院组织、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对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笔试。(各学院根据需求自行安排是否需要笔试。)

2、学术报告:由招生学院组织考生公开进行至少20分钟的学术报告及研究工作设想。招生学院按学科组成专家组承担考核工作。

考核结束后学院需向研招办提交硕博连读考生的《广州大学2022年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表》和普通考生的《广州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核表》等考核材料。

复选工作的具体安排将提前5天在学院主页公布,所有考核工作在2022415日前结束,并于2022430日前在招生学院网页公布复选考核结果,具体时间及详细安排见学院实施细则。

(四)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各学院按各学科或专业的考生初选、笔试、学术报告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学院拟录取名单(申请审核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分别排序),研招办审核后于2022515日前在招生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学校审定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全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为十个工作日。

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核、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八、奖助学金、学费及学制

(一)新生学业奖学金

1、新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者为全脱产学习且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等次、金额和比例:

一等奖学金:18000//学年(10%);

二等奖学金:12000//学年(20%);

三等奖学金:6000//学年(50%)。

(二)其他奖助学金

1、所有脱产(档案关系转入学校)学习的研究生将获得助学金,3800/生/月,发放12个月。

2、国家奖学金(申请制):30000/生/学年,覆盖面约5%

(三)相关资助

1)创新能力培养项目资助

学校设有博士生基础创新项目,每年拟资助20位学生,每个项目资助3万元;

2)赴海外联合培养项目

每年选派当年招生数量40%左右博士研究生到国外访学一年,资助经费约为100000-120000/生/年。

(四)学费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年。

教育博士研究生学费18000/年。

土木水利博士研究生学费定向就业25000/年;非定向就业10000/年。

以上收费方案最终以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财政厅的批复为准。

(五)学制均为4年。

九、其他说明

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考生在报名、考试、考核、录取过程中的学科相关问题请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学院制定的招生实施细则如有报考相关条件,报考考生也须符合。

十、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的规定,学校和学院都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生招生的相关信息。

(二)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学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三)博士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20-39366238

十一、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39366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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