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
2021.12.09 11:24

  各学院:

  根据《哈尔滨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试行)》(哈师大发〔2021〕30号)(附件1),为提升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我校攻读博士学位,做好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2021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相关工作。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人须为全日制应届学术型硕士毕业生(哈尔滨师范大学除外),申请条件按《哈尔滨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三、申请及审核程序

  1.申请人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审批表》(附件2),提出书面申请,上报拟攻读博士专业所在学院或学科审核(联系人见附件6)。

  2.申请人拟攻读博士专业所在学科组织评审小组,负责对“申请-考核”制硕士研究生进行综合考评,确定推荐人选,上报研究生院审核。

  3.研究生院审议通过后,网上公示。

  四、注意事项

  1.各培养学科严格按《哈尔滨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试行)》进行考核(与硕博连读工作一并进行),并于12月2日前将考核方案报研究生学院备案审核(其中包含被考核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地点等信息)。考核方案中必须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且占比不低于10%。

  2.申请人拟攻读专业应与我校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学科专业相同,拟报考博士生导师须具有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具体专业目录见附件3。

  3.“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占用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每位导师限招1人。如博士研究生导师当年已经招收了“硕博连读”的博士研究生,则不再允许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4.各学院请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哈尔滨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审批表》、《“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及《2022年申请“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5)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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