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六名考生在录取检查时发现其同时报考其他单位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我校待录取资格,经所在单位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递补录取相应专业6名考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月16日-7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实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
监督举报邮箱:yjsc4@snnu.edu.cn。
原文链接:http://yz.snnu.edu.cn/info/1007/23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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