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
根据我校公布的《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及各研究方向招生计划,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27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1),公示期:2021年7月1日-7月14日。其它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工作日)内将反映材料以书面形式提交至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花溪校区)或贵州民族大学纪委监察室(大学城校区)。
联系电话:0851-83610705(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箱:jiwei@gzmu.edu.cn(贵州民族大学监察专员办)
研招办联系人:肖老师 监察专员办联系人:叶老师
2. 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请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附件2)与体检结果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请用研究方向+姓名)请于2021年7月14日前发至gzmu_yz@163.com。
3.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需定向培养的,请下载《贵州民族大学招收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附件3)与工作单位办理定向事宜。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于2021年7月14日前通过EMS(中国邮政)快递邮寄至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研招办(十里河滩老校区)。
注:1、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4-204 程太霞(收);
2、邮政编码:550025。
3、联系人电话:15180834458
原文链接:http://yjsy.gzmu.edu.cn/info/1015/4598.htm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