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福建农林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0修订)》、《福建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获得学术成果规定(2020年修订)》等文件要求,经2021年6月21日福建农林大学第七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七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决定授予77人博士学位(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月(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9月20日)。如无异议,请于公示期后凭有效证件前往研究生院领取学位证书;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反映。
联系电话:0591-83789247;
联系地址: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明德楼801)
E-mail:fafuxwb@163.com。
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6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s://yjsy.fafu.edu.cn/8a/87/c3643a297607/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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