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与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统一工作部署,经学校审定,现将我校2021级博士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自公示日起算。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署具真实姓名的书面材料。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东校区一号行政楼研究生院210室
联系电话:0851-88292217
重要提示:拟录取考生需经教育部录检通过后才能被正式录取,最终是否录取以教育部录检结果为准,我校将向正式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gs.gzu.edu.cn/2021/0616/c11834a153481/page.htm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