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已经展开,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将为广大2021考博考生发布转载各博士招生单位发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及导师联系方式,以下是西南石油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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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6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2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等工作。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组织下,开展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工作必须在复试之前由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完成。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3.初试准考证(考生可凭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学信网账号)登录研招网网报平台下载《准考证》)。
4.《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5.对学历学籍审核结论有疑问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证明。
三、复试方式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根据学校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我校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复试要求
1.在复试过程中,要把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作为选拔博士研究生的重要评价标准;要充分发挥学院和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中的作用,强化学院和导师在招生选拔中的学术责任;要加强对学术权力的行政监督和制度约束,有效预防和严肃处理在复试录取环节中的学术权力滥用和学术腐败等行为;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畅通的问题反映和处理渠道,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2.复试内容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
(1)各学院应组织一般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2)复试综合考核
①外国语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表达能力测试。由各学院组织,每个考生单独进行,时间10分钟左右。
②学术水平考核(满分100分):包括对专业基本知识和理论以及本学科前沿知识、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在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情况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攻读本专业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及设想等。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的需要增加适当的考核内容。
综合面试每个考生单独进行,时间15分钟左右。
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各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要组织专人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可函调考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并审核考生人事档案。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面试专家填写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综合面试考核表;秘书填写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面试考核记录表。
五、录取
(一)学院依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规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需明确拟录取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规则。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学历有疑问,要求进行学历认证,但在复试时还没有提交学历认证报告者)。
5.复试综合考核总成绩(折算100分)低于60分者。
(三)关于定向和非定向录取。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并在拟录取公示期结束前签订“西南石油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交研招办。
(四)关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录取。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非定向和定向)需全脱产在校学习并遵守在校学生相关管理规定,在学校拟录取公示期结束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逾期将取消录取资格,调入的人事档案需在校保留至毕业。考生定向单位需出具该生可全日制学习证明。
2.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后其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六、拟录取成绩
拟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权重+复试综合考核总成绩×复试成绩权重。
学院须在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明确本学院的初复试权重,但初试成绩权重须在50%~70%以内,复试成绩权重在30%~50%以内。
复试中的各项考核占比,由各学院自定,但须提前在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公示,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核算。
七、博士生导师招收规定
学院需严格执行《西南石油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生导师招生的通知》(西南石大研[2019]22号),按照各学科博士导师遴选和资格认定的结果,确定导师招生资格和招生人数限额。
八、信息公开公示
1.学院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复试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学院需在本复试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学院的复试、录取办法,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在本学院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布。
3.复试成绩应及时通知考生。
4.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者,应在复试结果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招办提出复议的书面申请,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告之该考生。
九、资料提交及保存
1.各学院于2021年6月2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提交研招办(图书馆C608)。
2.复试录音录像存储介质、复试考生学业和学术复印件、及其他复试过程中的涉及考生复试成绩和学院拟录取名单确定的原始资料,均应安排专人妥善保存三年。
复试小组成员原始评分表、复试情况记载表、复试考生答卷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十、其它
1.复试费:120元/人。
2.拟录取考生的奖助学金,按我校相关政策执行。
3.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考生对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有异议,须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28-83032312(纪委办公室)
028-83032120(研招办)
邮箱:jwjc@swpu.edu.cn(纪委办公室)
Swpu-yzb@swpu.edu.cn(研招办)
5.其他事宜参照《西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录取工作规范》(西南石大研【2019】3号)、《西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工作方案》执行。
西南石油大学
2021年5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s://www.swpu.edu.cn/gs/info/1074/32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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