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2021年博士复试录取细则
2021.05.25 11:00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已经展开,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将为广大2021考博考生发布转载各博士招生单位发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及导师联系方式,以下是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2021年博士复试录取细则。

  点击查看:全国各院校2021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

 

  为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创新能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现根据《西南财经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金融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并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

  申诉电话: 028-87092316

  二、招生计划

  金融学院拟招生计划总数23人(不含020204金融学专业07行为金融学方向招生人数)。

  其中已招收直博生、硕博贯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19人。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拟招生人数

已录取直接攻博人数

已录取硕博贯通人数

已录取硕博连读人数

已录取申请考核人数

统一考试计划招生人数

020204

金融学(01-06)

15

5

3

4

3

0202Z2

金融工程

8

1

6

1

  注:招生计划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缴费方式

  依据《四川省发改委 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为120元/人,参加我院复试考生需在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前在网上按照《2021年研究生复试费网上缴费操作说明》(附件1)完成缴费。

  四、复试

  1.复试报到

  报到时间: 2021年5月30日(星期日) 12:30-13:00

  报到地点:柳林校区颐德楼H415

  考生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准考证(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

  (3)满足科研加分条件的考生,提交科研成果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包含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提交科研成果的考生需签订《学术诚信承诺书》。

  2.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考核、导师评价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三部分。其中,专业考核和导师评价部分实行量化打分,满分均为100分。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量化打分,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1)专业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方面,并对考生进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考核形式为面试。考生需准备十分钟的研究计划PPT,主要内容:针对报考专业的某一问题制定详尽的研究计划(包括立题依据,研究内容,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考核指标(成果)等)。

  (2)导师评价。由考生所报考导师独立负责,应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包括科研计划书、已发表论文、学术能力、培养潜质等。

  (3)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

  3.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 2021年5月30日(星期日)13:30-17:00

  复试地点:柳林校区颐德楼H410-H415

  复试分组:考生提前30分钟到柳林校区颐德楼H415查看分组情况。

  面试程序:

  (1)所有学生在面试开始十分钟前将PPT拷贝到面试教室的电脑中,然后须在候考室颐德楼H409候考,保持安静,禁止在走廊上随意走动。

  (2)当前一人进入面试教室后,后一人在教室外等候。

  (3)进入教室后,将准考证、身份证交由面试秘书检查,面试阶段,考生不得向面试老师提交任何材料。

  (4)做一分钟自我介绍。

  (5)做十分钟研究计划PPT展示。

  (6)研究计划答辩。

  (7)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8)老师自由提问。

  (9)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10)考生考核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及附近逗留或与其他考生交谈。

  4.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和取得硕士学位证书但未取得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参加报考专业硕士阶段的两门主干课程的考核,每科100分。

  加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1)科目1:金融经济学(金融学专业):2021年5月31日(星期一)09:00-12:00 柳林校区经世楼C501

  (2)科目2:公司金融(金融学专业):2021年5月31日(星期一)13:30-16:30柳林校区经世楼C503

  5.科研加分

  对具有高水平科研论文的考生,将根据《西南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招生简章》中关于科研的规定进行加分。

  五、录取

  1.各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3)×60%+专业考核成绩×30%+导师评价成绩×10%+科研加分

  其中,专业考核成绩=面试成绩×100%

  2.录取办法

  (1)在合格生源中,依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按专业排序,择优录取;

  (2)严格控制录取结构。全脱产和在职攻读考生分别排序,分类录取。在职攻读考生录取原则上按照综合成绩不分专业在学校下达的在职招生计划内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3)专项计划单独排名,计划单列,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3.复试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与品德不合格;

  (2)专业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

  (3)加试科目成绩未达到60分;

  4.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学校;

  5.学院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金融学院

  2021年5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yz.swufe.edu.cn/web/2021-05/24/2021052418435088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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