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已经展开,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将为广大2021考博考生发布转载各博士招生单位发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及导师联系方式,以下是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2021年博士复试录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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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创新能力,确保招生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现根据《西南财经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其过程和结果负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
申诉电话: 028-87092197
二、招生计划
本单位公开招考拟招生计划总数20人(不含西方经济学专业06方向),其中已录取“硕博贯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9人,“统一考试”拟招生计划为11人,实际招生计划以学校最终下达为准。学院将适当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微调。
经济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各专业录取情况
专业名称 | 拟招生计划 | 已录取人数 | 统一考试拟招生计划 |
(020101)政治经济学 | 5 | 1 | 4 |
(020103)经济史 | 1 | 0 | 1 |
(020104)西方经济学(01-05方向) | 5 | 4 | 1 |
(020105)世界经济 | 2 | 1 | 1 |
(0201Z2)★发展经济学 | 2 | 1 | 1 |
(020201)国民经济学 | 2 | 0 | 2 |
(020202)区域经济学 | 2 | 2 | 0 |
(020210)国防经济 | 1 | 0 | 1 |
三、复试程序
(一)复试报到
1、报到时间:2021年5月30日(星期日)中午12:00—13:00
2、报到地点:柳林校区颐德楼1楼H110教室
3、复试费:120元
备注:本次复试采取网上缴费的方式,考生缴费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6月2日。考生可使用手机微信在西南财经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或使用电脑登录西南财经大学缴费平台(http://pay.swufe.edu.cn/)进行缴费。(见附件1)
4、报到内容: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需本人签写姓名和日期):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
(2)《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
(3)满足科研加分条件的考生,提交科研成果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包含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提交科研成果的考生需签订《学术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二)复试安排和内容
复试时间:2021年5月30日(星期日)下午13:00开始
复试地点:柳林校区颐德楼1楼H101~109教室
复试分组: 提前半小时公示。每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和1名记录人员组成。面试程序规范,有现场记录、评语和成绩,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形式:面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英文自我介绍: 2分钟以内;
(2)专业考核:每名考生抽题回答2个问题。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专业考核可参考《西南财经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专业课科目及考核形式)
(3)导师评价:由考生所报考导师独立负责,应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包括科研计划书、已发表论文、学术能力、培养潜质等。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不计总成绩。考生进行完专业考核后,到H109教室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面试阶段,考生不得向面试老师提交学院面试细则中规定以外的材料。
六、科研加分
实行科研加分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于复试当天提交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学院(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对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对科研成果等级进行评定。
加分条件:
1. 科研成果必须为学术论文;
2. 必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 必须为近 5 年内公开发表;
4. 考生须为论文的第一作者。考生硕士期间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考生为第二作者的,可以视为第一作者。
加分标准 :
1.考生可提供多篇具有代表性的论文作为加分项目,累计加分不超过 5 分。
2.加分分值参照《西南财经大学学术期刊等级分类目录(2018 版)》的规定分为以下四个级别:
A+级期刊 5 分 ;A 级期刊 4 分 ;B 级期刊 2 分 ;C 级期刊 1 分
七、录取
(一)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3)×60%+专业考核成绩×30%+导师考核成绩×10%+科研加分
其中,专业考核成绩=面试成绩×100%
(二)专业加试
取得硕士学位证书但未取得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需参加两门专业主干课程的考核,考试方式为笔试。
加试时间:2021年5月31 日
上午9:30-12:30 科目1加试 柳林校区颐德楼H409
下午 14:00-17:00 科目2加试 柳林校区经世楼C502
(二)录取办法
1. 在合格生源中,依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按专业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若初试总分也相同,则专业考核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2. 专项计划单独排名,计划单列,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3.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4. 录取名单须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学校;
5. 本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在学院网站进行信息公开,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调剂办法:参照学校已公布的调剂办法执行。
八、其他
(一)如有本办法规定明显与学校强制性规定相冲突者,适用学校办法。
(二)本办法未作规定者或不明确者,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体检:另行通知。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2021.5.24
原文链接:http://yz.swufe.edu.cn/web/2021-05/24/2021052418435088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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