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已经展开,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将为广大2021考博考生发布转载各博士招生单位发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及导师联系方式,以下是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复试及录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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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博士考生: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定于5月25日开始,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试组织与管理
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各学院根据招生导师的学科(专业)成立若干专家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
各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小组。成员由导师、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含负责研究生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管理人员1名)组成。
各学院成立复试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按照“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负责做好本学院复试疫情防控工作。
二、复试基本要求
1.境内统考考生总分185分,各单科成绩不低于48分。
2.专项计划考生(少民骨干和对口支援)总分150分。
三、复试比例及名单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复试比例为1:1.2~1.5。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导师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名单。
四、复试内容
1.资格及素质审核
学院组成资格审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考生填报现实表现等材料,包括面对面的交流,对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社会活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审查评价。
考生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材料(材料清单请见附件):
(1)近期一寸彩色照片。
(2)素质审核表。
以上材料请见附件,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
2.考生报考材料评价
复试小组根据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考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按合格、不合格计对其做出评价结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科研材料:
(1)《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表》(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
3.学术水平及专业能力评价
复试小组根据学位类型及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技能考核等形式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能力、创新潜质、专业素养、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外国语能力测试等进行综合测评。此部分占复试成绩的70%。
4.综合素质及能力评价
复试小组通过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此部分占复试成绩的30%。
5.跨门类报考考生须参加跨门类加试考核,加试成绩按百分制,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核的具体要求和形式请见学院通知。
6.体格检查
学校指定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为我校2021年博士考生复试考核体检医院。体检标准按国家关于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入学体检标准,不合格不予录取。入学后将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复试形式
复试小组结合学科特点、培养类型及培养目标要求,可自行采用笔试、面试、实验及临床动手能力操作、答辩或以上方式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线下复试。
六、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按200分计算,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120分)不予录取。
七、调剂
调剂原则:
1.符合学校复试基本要求。
2.先在二级学科(相同专业)内进行院内调剂。
3. 原则上在一级学科内进行校内调剂,若生源不足,亦可考虑跨学科调剂。
调剂程序:
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1. 5月25日-5月31日 院内调剂
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由学院根据二级学科(相同专业)进行学院内调剂。
2. 6月2日-6月4日 校内调剂
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于6月2日登录研招办考生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报名。学校根据导师招生计划整体完成情况,进行校内调剂。
八、关于非全日制考生
受国家下达招生计划限制,我校将根据总成绩排名,统一组织答辩确定拟录取名单。
九、录取
1.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2.录取原则
(1)依据报考专业、导师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序和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录取。由复试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2)经资格审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按200分计算,不及格即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
(4)跨门类报考考生加试考核成绩低于60 分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5)学校指定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为我校2021年博士考生复试考核体检医院。体检标准按国家关于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入学体检标准,不合格不予录取。
(6)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定向就业协议者,不予录取。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调取档案并寄送至我校的,不予录取。
十、其他
1.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纳入北京、上海两市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函》,2021年,我校将继续开展中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教育改革试点(以下简称试点项目)。参与试点的学院为我校直属附属医院,即临床医学院(东直门医院)、临床医学院(东方医院)、临床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2.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成绩查询、复试查询、拟录取查询等信息均在我校研招办网站公布,网址为http://yanjiusheng.bucm.edu.cn.咨询电话:010-64287519;010-64286502。
3.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接受校内外有关部门的监督。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53911041,举报邮箱:doctors@bucm.edu.cn,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
十一、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时间 | 安排 | 备注 |
5月25日-5月31日 | 资格、政治思想品德、素质考核,博士生复试 | 按各学院通知 |
5月27日8:00-11:00 | 体检(自行前往,要求空腹) | 第三附属医院体检中心 |
6月1日 | 复试结果上报研招办 |
北京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
原文链接:http://yanjiusheng.bucm.edu.cn/zsjy/bszs/678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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