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行政法学2021年博士招生复试公告
2021.04.21 10:01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已经展开,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将为广大2021考博考生发布转载各博士招生单位发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及导师联系方式,以下是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行政法学2021年博士招生复试公告。

  点击查看:全国各院校2021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

 

  根据《华东政法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经学院认真讨论,制定本复试和录取工作细则。本公告针对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行政法学)学科的行政法学方向和公共卫生法方向考生。

  一、复试分数线

  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每门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初试总分不低于204分。

  二、复试考生名单

准考证号

姓名

102761111003074

张**

102761111003077

陈**

102761111003064

李**

102761111003066

倪**

102761111003070

陈**

102761111003059

黄**

102761111003071

马*

102761111003065

聂*

  三、复试形式

  线下(现场)面试

  四、复试安排

时间

事项

地点

4月21日13:00-13:30

报到、资格复核

新教102

4月21日13:30起

专业能力面试、

外语能力面试

新教103

  注:请考生从光复西路进入新教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

  五、资格复核

  1.考生资格复核时,需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博士生准考证;

  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专家推荐书;

  ④学位学历证书(含本科、硕士两个阶段,应届硕士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同等学力人员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⑤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

  ⑥境外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⑦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学校所规定的材料;

  ⑧应届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需提交关于以“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形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承诺书(附件)。

  3.报考类别为定向(专任教师或专职科研人员)的考生需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在职证明。

  4.外语语种为日语、俄语、德语的考生参加小语种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1.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到达(因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在开考前三十分钟到达考场),不能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考场及候考场不允许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请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示将个人物品放在指定位置。

  3.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应提供行程码和随申码“绿码”进入校园;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和学校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附件:

关于以“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形式攻读博士学位的承诺书.doc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2021年4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s://yjsy.ecupl.edu.cn/2021/0420/c3800a178861/page.htm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MORE+

    资料下载
    MORE+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