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办法
2021.04.15 11:34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已经展开,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将为广大2021考博考生发布转载各博士招生单位发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及导师联系方式,以下是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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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办法

  文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相关要求进行录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一、按照初试业务科目总成绩占50%,复试总成绩占5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复试(综合面试)总成绩。其中初试专业课总成绩满分200分,为两门专业课成绩总和;复试总成绩满分200分;初试科目中的外国语成绩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分数线,不计入综合成绩。

  二、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学院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具体操作方法是: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考试综合成绩(两门专业课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排序,根据该导师招生计划数从高到低录取。

  1. 如考生综合成绩并列,则按初试成绩总和进行排序;如初试成绩并列,则再按研究计划成绩排序;如仍出现并列排名,则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的测试内容进行加试。

  2. 如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决定,报考同一导师、同一专业的考生依次递补录取。

  3. 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导师,双向选择没有指导教师的博士研究生进行培养指导(仅限1名);若无合适人选,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决定,此招生计划可以调整用于同一专业其他导师招收符合条件的考生。

  4. 导师在培养指导过程中不能再继续指导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由学院根据其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专业基础等情况,指定其他导师进行培养指导,如博士研究生不服从安排,则该生只能独立完成攻读博士期间的学分和毕业论文。

  三、如考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均不予录取:

  1. 初试阶段:外国语低于学校划定合格线(满分100分)或两门专业课考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满分100分)。

  2. 复试(综合面试)阶段:专业考核总成绩低于108分(满分180分),或专业考核中攻读博士期间预研究计划不合格,或外国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

  3. 加试科目出现单科成绩不及格。

  4. 政审不合格。

  5. 体检不合格。

  6. 报名材料未提供完备。

  7. 报名材料信息虚假。

  8. 报名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于5月30日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思想考核表(政审表)》(下载网址: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5629021032286250),将工作或学习单位的现实表现填写完善后寄达所在文学院党委。

  五、所有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政治审查、资格审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涉及录取的其他问题均按《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

  文学院

  2021年4月9日

  原文链接: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7538473467625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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