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已经展开,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将为广大2021考博考生发布转载各博士招生单位发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及导师联系方式,以下是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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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2021年我校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650人左右(含各类专项计划),其中定向就业考生占10%左右。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规模数为准。
一、报考条件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不予准考。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4.所报考培养单位及导师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各培养单位招生办法。
(二)具体报考条件
我校博士研究生通过三种方式招生:学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以申请考核方式进行)。不同招生方式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1.学士直接攻博方式
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应届本科毕业生;
(2)取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2.硕博连读方式
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申请人须为我校学制内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具有学士学位,且入学方式为全国统考或推荐免试;
(2)所申请专业应与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3)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
(4)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所报考培养单位及报考指导教师认为确有培养前途。
3.普通招考(申请考核)方式
我校全部学科专业实行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非学历教育者(仅获得硕士学位单一证书)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报考。
(2)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3)获国(境)外硕士学历学位人员。
获国(境)外硕士学历学位人员,所获学历学位证书须在入学考核日期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书面《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正式文件。
(4)已获得学士学位人员。
已获得学士学位者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者另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博士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
②修完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硕士学位学科专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③近三年(从发表文章到博士报名结束之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要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过3篇(含)以上的学术论文,论文发表当年,该期刊须为《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版,不含增刊)中所列期刊;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进步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前12名、8名、5名,省、部级一、二等奖的前5名、3名)一项。
二、报考类别及学习方式
(一)报考类别
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不得更改,考生须慎重填写。
1.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类研究生为在职攻读学位研究生,毕业后仍回定向单位就业。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定向就业单位的详细信息。定向就业考生(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除外),录取后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录取后由考生及定向就业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单位就业。
2.非定向就业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人事档案应转入我校,户口按相关规定自愿迁入我校。非定向就业学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3.注意事项
培养类别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如报考博士研究生,无论报考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皆应经定向、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学习方式
考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应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灵活安排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
目前我校2021年仅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如后期教育部下达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则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学习方式自动调整为非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及未下达非全日制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的考生除外)。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方式及费用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6日-2021年1月15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期间系统24小时开放,报名网址:http://yjsy.ustb.edu.cn/ksxt。
报名费用:200元,网上交付。
2.申请材料及要求
报名时,考生需按要求在报名服务系统里上传以下电子版材料。
(1)《北京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仅硕博连读考生提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仅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仅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
(2)现用有效期内身份证件(正反面);
(3)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仅在读学生提交);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无法下载者需提供书面认证报告);
(5)本人学位情况查询结果(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无法查询者需提供书面认证报告);
(6)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正式文件(仅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提供);
(7)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两份;
(8)本科、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硕博连读一年级考生可不提供硕士课程成绩单);
(9)硕士学位论文概要或开题报告;
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5000字左右的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包括题目、导师、研究方法、主要内容和创新性结论;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考生提供开题报告;未开题的硕博连读考生及同等学力报考者提供学士学位论文全文。
(10)外国语能力证明;
(11)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或方案;
研究计划或方案应含拟致力于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不少于5000字。
(12)个人情况介绍;
主要介绍本人参与科研活动情况、学术成果、参加各种社会实践经历、获得荣誉、具备技能等。
(13)《身体健康情况说明》;
(14)同等学力报考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发表论文或获奖证书的扫描件;
(15)拟报考培养单位或导师规定的申请材料;
(16)其他能证明本人能力的材料。
四、材料评议(初试)
报名结束后,培养单位将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议。专家组将根据考生的课程成绩、参与各类科学研究及社会实践情况、学术成果及获奖、攻读博士计划、具备各类技能情况等,对考生的外语水平、知识结构、学术水平、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评议,并给出评议成绩。材料评议成绩由外语水平(20分)、专业基础(30分)、创新能力(50分)三部分组成,总分100分。材料评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仅作为入围综合考核(复试)的依据。
各培养单位根据申请材料评议结果确定入围综合考核(复试)考生名单,该名单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于2021年3月下旬左右于本网站公布,考生届时自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