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已经展开,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将为广大2021考博考生发布转载各博士招生单位发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及导师联系方式,以下是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源于1957年创建的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之一,是高层次、复合型药学人才的培育基地。我院自1979年起开始招收研究生,并于1995年被批准设立了(药学)博士后流动站,2000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药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经教育部-中国工程院联合批准我院分别与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试点工作,以培养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充分融合的复合型人才。2014年,我院与复旦大学进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试点工作。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2014年7月起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的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生物化工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变更为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药学二级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知识;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具有宽厚的专业积累,深入了解和把握药学学科发展动向和研究前沿。应具有拓宽和加深药学及相关学科的交叉融合的能力,能综合利用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和技术独立开展有关的研究,具有坚实和熟练的实验技能和动手能力,能运用现代技术和手段,解决药学学科有关的科学问题,能在科学或技术上做出创新性的成果。
二、招生方式
(一)“申请-考核”制:面向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
(二)硕博连读:符合报名条件,经我院导师推荐,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院学籍在读硕士研究生。拟申请硕博连读方式的学生需通过我院组织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三、招生人数
2021年我院拟招收攻读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14名(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此外,我院是教育部和中国工程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试点单位之一,与复旦大学药学院、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分别进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招生。2021年计划与复旦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2名(其中10名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2名为生物与医药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与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名(均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最终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报名条件、报名程序及报名材料要求
(一)报名条件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名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即是国家统招的学历教育的硕士生,且最迟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与学历);已同时获得硕士学位(含专业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的人员;非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后方可报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健康要求。
4、至少两名所报名学科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提供亲笔手写书面推荐意见(非亲笔手写推荐信将被视作无效推荐信)。
5、英语水平要求,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1)CET-6成绩 ≥ 425分;
(2)托福(TOEFL)成绩 ≥ 85分;
(3)雅思(IELTS)成绩 ≥ 6.0;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被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高校获得过学位。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名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上述第1、3、4、5条规定外,考生应是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硕士学位课程的平均绩点必须在3.3(含)以上,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院学籍在读硕士研究生。
现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和尚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名博士研究生,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考生因报名博士研究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二)报名程序及报名材料要求
无论何种方式报名我院博士研究生或我院与复旦大学或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考生均须完成以下报名程序。报名我院与复旦大学或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的,请在报名前联系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联培高校博士生报名手续相关事宜。
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纸质材料寄送相结合的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院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1、在2020年1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进入我院网站www.csipi.com.cn后点击“博士网上报名”,进入网报系统后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在非网报时间内报名者(如在网站调试时间内报名的),需要在网报时间内重新报名。
2、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在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将纸质申请材料于2021年1月10日(以实际送达时间为准)之前寄送到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材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我院根据寄送的纸质材料审核考生网报信息。材料寄送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哥白尼路285号 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收(请注明“姓名+博士生报名材料”)邮编:201203
需要寄送的全部申请材料包括:
(1)填写完整、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申请-考核”制方式,点击此处下载)或硕博连读申请表(硕博连读方式,点击此处下载)。我院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登记表无需打印。
(2)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亲笔手写的专家推荐信(点击此处下载,请务必正反双面打印)。
(3)本科和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人事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或详细摘要。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的报告等。
(5)硕士学位论文特色的自我评述(点击此处下载),需签字。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的报告等。
(6)科研成果和科研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发表的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专利、各类证书复印件等。
(7)根据我院博士生招生目录上的专业研究方向,提交一份不少于3000字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点击此处下载),需签字。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预计创新点及其研究风险等,内容尽量全面、详细,并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8)①本科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②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需提交所在院系开具的证明书(写明预计获硕士学历、学位时间),且必须在博士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③往届硕士生还需同时提供硕士学历证书认证报告(认证报告抬头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学位证书认证报告(认证报告抬头为: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④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所在单位或学校出具的政审表(点击此处下载)。
(10)英语水平复印件。
(1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2)学生证复印件(在校生)。
(13)报名费缴费凭证复印件(A4纸打印)。
注意:所有材料准备好后,按照顺序整理排序,统一打包寄送(材料准备齐全后寄送,不要单独寄送其中的材料)。
3、其他
若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初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缴纳报名费(详细要求见下述第七条)
(四)报名及材料寄送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材料寄送时间:2020年11月1日~2021年1月10日
五、初审
(一)报名截止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将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考生申请材料交导师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二)导师根据申请者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获奖以及提交的科学研究计划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者被取消申请资格)。导师根据评分成绩和招生名额,按照3:1差额推荐进入复试考生名单(报名人数达不到3:1的,所有合格申请者全部被推荐)。
(三)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导师推荐的人选进行复审,确定复试名单。
(四)考生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英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总成绩。专业英语笔试在复试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复试
(一)复试时间:预计2021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方式:包括笔试、面试、实验操作、学术报告等综合考核,具体方式由各综合考核组自主确定。
(三)申请者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准备一份PPT汇报材料,汇报时间20分钟,内容须涵盖:(1)应届硕士毕业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报名的人员汇报硕士论文的主要内容;其他申请者汇报工作期间取得的代表性成果;(2)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预计创新点及其研究风险等。研究题目自我选定);(3)其他能够证明自身科研工作能力的补充资料。
(四)复试主要考核内容: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在听取申请者汇报的基础上,重点考核申请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的情况和是否具有攻读博士学位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考核内容分为外语能力、专业知识和综合科研能力三个模块,具体考核内容由各综合考核组自主确定。
七、报名费及缴纳方式
(一)报名费200元,考生在完成报名的同时必须缴纳报名费。
(二)缴纳方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
具体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
开户账号:100120740921442396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南京西路支行
注意:请务必在备注栏标明博士报名费+考生姓名
(三)报名信息一经本人确认提交,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八、录取原则
(一)我院将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考生只可同意接受一个招生单位一个专业的待录取通知。考生一旦确认待录取,则不允许填报其他志愿及接受其他各类通知。
(四)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都必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新生入学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我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学位与学历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其他
(一)在职考生报名非定向博士生,如被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院。
(二)拟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与定向单位、我院签订相关协议,按定向协议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我院不承担其个人工资、福利待遇和医疗费用等。
(三)所有考生须慎重、如实填写就业方式,报名阶段结束后不再更改。
(四)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参考书籍和复习资料。
(五)如本招生简章中的有关内容与教育部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有冲突时,将按教育部的文件要求执行。
(六)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报名或入学资格。同时,对在报名或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考生报名、复试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自理。
十、奖助学金、学费与待遇
我院博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可视情况申请延长,但总学习年限不得超过6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定向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20000元,学费均按学年收取,延期毕业学生仍需按期缴纳学费。我院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奖助体系,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助学金每生每月3500元,奖学金形式种类多样。我院为非定向学生提供住宿,住宿费用为每生每学年1200元。我院研究生还可享受其他福利或补贴,如非定向研究生有医疗保险、高温费、食堂提供工作日免费早餐和午餐(不在总部的培养点也提供用餐或餐费补贴)等,研究生奖助体系和福利待遇体系有助于每一位学子顺利完成学业。
十一、招生咨询
联系部门: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哥白尼路285号
邮编:201203
联 系 人:赵老师、杨老师
电子邮箱:zhaokun@sinopharm.com、yangqian46@sinopharm.com
联系电话:021-62893799、20572167
十二、招生申诉渠道
联系部门: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纪检监察部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哥白尼路285号
邮编:201203
联系人:倪老师
电子邮箱:nikaiyang@sinopharm.com
联系电话:021-20572158
原文链接:http://www.csipi.com.cn/PostgraduateEducation/EducationContent.aspx?MenuID=4.1&I_CONTENTID=13784&VR_CODE=YANJIUSHEN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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